关于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函[2014]82号
颁布日期:2014-05-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上市环保核查的申请》(深康生科函〔2013〕003号),我部组织对该公司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3家生产企业(见附件)。经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广东省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初审,以及我部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基本符合上市环保核查有关要求。

根据核查情况,该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新、改、扩建项目及时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披露企业环境信息。

附件: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环境保护部

2014年5月11日

附件:

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所在

省市

主营业务

主要污染物

1

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深圳

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Ш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在建)

废水:化学需氧量。

2

北京康美天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HP产品检测试剂盒、心梗产品测试剂盒和PCR产品测试剂盒。

废气:非甲烷总烃;

废水:化学需氧量。

3

武汉市长立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

武汉

肝功能类、血脂类、肾功能类、糖代谢类、心肌酶谱类、微量元素、类风湿三项、心血管类、免疫球蛋白及补体、胰腺功能类等11大类诊断试剂产品。

废气:颗粒物;

废水:化学需氧量。

体外诊断试剂武汉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募投项目,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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