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函[2013]114号
颁布日期:2013-05-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求进行上市环保核查的申请》(浙天宇〔2013〕2号),我部对该公司组织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3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经浙江省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初审,以及我部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基本符合上市环保核查有关要求。

根据核查情况,该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新、改、扩建项目及时履行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披露企业环境信息。

附件: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环境保护部

2013年5月31日

抄送:浙江省、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序号公司名称所在省市主营业务特征污染物

1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

台州市洛沙坦钾等5个原料药,DCC等7个中间体,缬沙坦等7个产品精烘包。废气:甲苯、二氯甲烷、乙酸乙酯、HCl

废水:CODcr、氨氮

2临海天宇药业有限公司浙江省

台州市缬沙坦等3个原料药,沙坦主环等6个中间体,凉味剂等2个产品。废气:甲苯、二氯甲烷、乙酸乙酯、甲醇

废水:CODcr、氨氮

年产270吨心血管病类、80吨糖尿病类、10吨哮喘病原料药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在建)。

3滨海三甬药业化学有限公司江苏省

盐城市替米沙坦等4个原料药,二氯苯胺等2个中间体。废气:丙酮、二氯甲烷、正己烷、甲醇

废水:CODcr、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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