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变更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2013年第26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经审查,同意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和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变更后,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和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分别为“黄东文”和“郑金宝”。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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