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环境管理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办函[2015]1985号
颁布日期:2015-1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环办函[2015]1985号

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环境管理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推进落实《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加快《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及《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的有效使用,我部决定举办2015年全国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环境管理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12月15日至17日(12月14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阳台山路6号)。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主办,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办。

(二)请各省级环保部门做好本地区参加培训的组织工作,并于2015年12月7日前统一将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学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员单位承担。

(四)培训班有班车在安河桥北地铁站接站,接站时间10点至20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马强:(010)66556238

(二)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王艳琪:(010)65602324,18311281728

庄思源:(010)84917768,13120305175

(三)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

刘继元:(010)58719866,13683071512

附件:1.相关单位及参加培训人数

2.2015年全国石化行业VOCs环境管理业务培训班回执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h/201512/t20151203_318245.htm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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