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函[2013]20号
颁布日期:2013-0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上市环保核查的请示函》(中迅农科函〔2012〕68号),我部对该公司组织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5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经广东省、四川省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初审,以及我部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基本符合上市环保核查有关要求。

根据核查情况,该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新、改、扩建项目及时履行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披露企业环境信息。

附件: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http://www.mep.gov.cn/gkml/hbb/bh/201301/W020130131504095507045.pdf

环境保护部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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