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环评限批和挂牌督办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办函[2015]1668号
颁布日期:2015-10-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解除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环评限批和挂牌督办的通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总量减排考核情况,2015年6月,我部对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邹平县长山镇公共供热中心等9家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并暂停审批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相关地方政府和单位对此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积极落实整改。目前,9家单位基本按要求整改到位。

经研究,我部决定自即日起,解除对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邹平县长山镇公共供热中心等9家单位挂牌督办,同时解除对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限批。请山东省环保部门将上述企业纳入总量减排的重点监管范围,强化日常运行监管,确保稳定发挥减排效益。

特此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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