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铬渣治理项目挂牌督办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办函[2014]418号
颁布日期:2014-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解除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铬渣治理项目挂牌督办的通知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2月,我部对未能于2012年年底前按期完成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的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铬渣治理项目实行挂牌督办。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该公司全力推进铬渣治理工作。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提高铬渣无害化处置能力,并已按期完成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

经研究,现同意对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铬渣治理项目解除挂牌督办。请你厅和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将该公司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强化日常运行监管,督促其对新产生铬渣实行全过程规范管理。同时,请你厅督促该公司进一步做好铬渣后续污染防治工作,尽快开展铬渣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铬污染调查、监测、治理修复及风险控制工作,并督促其补办新建和改造的两条铬渣处置线的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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