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河北省常恒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四起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办函[2013]1595号
颁布日期:2013-12-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解除河北省常恒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四起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的通知

河北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按照我部《关于2013年环境保护部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环办〔2013〕56号)要求,你们督促相关地方和企业积极开展整治,并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的申请。华北、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相关挂牌督办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目前,河北省常恒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四方磷复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宜春市5家铅蓄电池企业、山东省华泰集团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

经研究,现决定对以上4起案件解除挂牌督办。请继续加强督查,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违法建设项目在环保手续补办完成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防止取缔关闭企业和项目死灰复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31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等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余航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