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同意北京科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的函
|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文号:环办函[2013]1111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同意北京科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的函
北京科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收悉。你公司所属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已停用,并由北京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完成了该场所关闭的终态验收监测,场所达到无限制开放使用条件。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国环辐证〔00355〕),并请将你中心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交回我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9月27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