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同意天津西南海运有限公司使用外国籍船舶临时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批复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文号:交水批﹝2014﹞200号
颁布日期:2014-09-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同意天津西南海运有限公司使用外国籍船舶临时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批复

天津市航运管理处:

你处《关于天津西南海运有限公司临时租用外籍船舶的请示》(津航管报﹝2014﹞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天津西南海运有限公司使用“GAZSERENITY”轮(巴拿马籍,16777总吨),在2014年9月5日-9月25日期间,临时从事广东湛江-上海漕泾1个航次冷冻液氨运输。

请通知申请人持本批件办理相关手续。

交通运输部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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