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蔡健雅到山东省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2-08-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蔡健雅到山东省演出的批复

山东省文化厅:

鲁文市〔2012〕15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山东省演出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蔡健雅,于2012年8月19日赴山东省日照市演出。

此复。

201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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