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238号

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筹):

你筹备组上报的《关于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长资发〔2014〕3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附后)。

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

四、公司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营业场所为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四条8号院10号楼商业031号。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鞠瑾。

六、公司业务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请你筹备组凭此文件和我会颁发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附件: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保监会

2015年3月10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等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余航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