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证监许可[2014]134号
颁布日期:2014-0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核准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发行H股的请示》(华电福新资〔2013〕59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增发不超过356,975,52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二、完成发行后15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变动手续及本次增发的情况书面报告我会。

三、你公司在境外增发股票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中国证监会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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