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核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1553号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A股配股的申请报告》(巨化股份〔2013〕10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原股东配售425,075,52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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