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证监许可〔2013〕1502号
颁布日期:2013-1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核准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妥善办理要约收购的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在要约收购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中国证监会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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