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上海普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证监许可[2013] 1492号
颁布日期:2013-11-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核准上海普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

上海普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上海普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的申请报告》(普民期货字〔2013〕3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变更为12,000万元,新增的9,000万元注册资本由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

二、核准你公司股权变更(股权变更情况见附件)。

三、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验资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文件、《验资报告》和本批复向我会申请换领《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你公司应当自换领《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四、你公司在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住所地证监局报告。

五、如你公司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本批复自动失效,你公司应向我会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附件:关于核准上海普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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