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部分原北京陆桥质检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四家认证机构颁发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通知 (第二批)

颁布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文号:
颁布日期:2009-06-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暂停部分原北京陆桥质检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四家认证机构颁发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通知(第二批)

各相关客户组织:

由于机构整合,根据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26号公告《关于注销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认证机构和认证培训资格的公告》,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中标认证中心、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和北京陆桥质检认证中心有限公司4家单位的认证业务经重组已并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分别于2008年6月27日(点击查看)、2008年9月23(点击查看)日和2009年4月10日(点击查看)在中心网站(www.cqc.com.cn)就4家单位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换证工作进行了公告。但截至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证书未转换为CQC证书。根据认可的相关规定,对于不能按时接受监督审核的组织,其认证证书将进行暂停处理(具体名录见附表)。请相关组织立即暂停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如在3个月内未接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监督审核,将撤销其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告。

附件:暂停认证证书组织名录(北京陆桥质检认证中心)第二批.xls

http://www.cqc.com.cn/Chinese/Upfiles/2009/6/20096269255296.xls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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