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建办市函[2012]119号
颁布日期:2012-02-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对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建办市函[2012]11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中央企业:

经查,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中存在业绩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等,决定对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一年内不受理其该项行政许可申请。

特此通报。

附件: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序号主管部门单位名称申报内容法定代表人

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杨学夫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等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余航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