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度阜城城建投资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办秘〔2016〕4号
颁布日期:2016-0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6年度阜城城建投资计划的通知

颍州、颍东、颍泉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阜城城建投资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

2016年度阜城城建投资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阜阳科学发展、转型跨越的关键之年。为强力推进阜城大建设、大发展,充分发挥阜城作为新型城镇化龙头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根据阜城建设发展需要,统筹考虑我市征迁安置、资金、土地供应等各种因素,特制订2016年阜城城市建设投资计划。

一、编制原则

围绕加快实现“皖北争一流、全省赶平均、同步达小康”目标,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城市发展“一尊重、五统筹”基本思路,坚持统筹兼顾与系统谋划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倾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内涵提升与外延扩张相并举的原则;坚持先急后缓,循序渐进的原则,突出“保续建、投重点、重配套、惠民生”,抢抓机遇,科学安排、统筹兼顾、适度超前,加快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切实推动阜城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大提升,扎实推进“大美阜城”建设。

二、具体安排

2016年,阜城城市建设计划共安排项目551个,计划投资422.74亿元(征迁费用204.86亿元,工程费用217.88亿元),确保全年实际完成投资额达到260亿元。其中,结转项目174个,计划投资130.33亿元(征迁费用14.02亿元,工程费用116.31亿元);新建项目377个,计划投资292.41亿元(征迁费用190.84亿元,工程费用101.57亿元)。

按投资主体划分,分为市本级项目和各区项目:

(一)市本级项目185个,计划投资151.94亿元(征迁费用74.95亿元,工程费用76.99亿元)。其中,结转项目68个,计划投资42.49亿元(征迁费用1.63亿元,工程费用40.86亿元);新建项目117个,计划投资109.45亿元(征迁费用73.32亿元,工程费用36.13亿元)。

1.市本级基础设施项目126个,计划投资103.01亿元(征迁费用66.7亿元,工程费用36.31亿元)。其中,结转项目31个,计划投资14.96亿元(征迁费用1.48亿元,工程费用13.48亿元);新建项目95个,计划投资88.05亿元(征迁费用65.22亿元,工程费用22.83亿元)。

2.市本级安置房项目10个,计划投资30.75亿元(征迁费用6.2亿元,工程费用24.55亿元)。其中,结转项目6个,计划投资18.55亿元(均为工程费用);新建项目4个,计划投资12.2亿元(征迁费用6.2亿元,工程费用6亿元)。

3.市本级城区社会事业项目49个,计划投资18.18亿元(征迁费用2.05亿元,工程费用16.13亿元)。其中,结转项目31个,计划投资8.98亿元(征迁费用0.15亿元,工程费用8.83亿元);新建项目18个,计划投资9.2亿元(征迁费用1.9亿元,工程费用7.3亿元)。

(二)城南新区、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阜合现代产业园区项目366个,计划投资270.8亿元(征迁费用129.91亿元,工程费用140.89亿元)。其中,结转项目106个,计划投资87.84亿元(征迁费用12.39亿元,工程费用75.45亿元);新建项目260个,计划投资182.96亿元(征迁费用117.52亿元,工程费用65.44亿元)。

1.城南新区项目89个,计划投资47.34亿元(征迁费用12.17亿元,工程费用35.17亿元)。其中,结转项目23个,计划投资10.93亿元(征迁费用0.86亿元,工程费用10.07亿元);新建项目66个,计划投资36.41亿元(征迁费用11.31亿元,工程费用25.1亿元)。

2.颍州区项目66个,计划投资55.82亿元(征迁费用37.36亿元,工程费用18.46亿元)。其中,结转项目3个,计划投资9.05亿元(征迁费用0.05亿元,工程费用9亿元);新建项目63个,计划投资46.77亿元(征迁费用37.31亿元,工程费用9.46亿元)。

3.颍泉区项目(含颍河综合治理项目)59个,计划投资36.72亿元(征迁费用18.75亿元,工程费用17.97亿元)。其中,结转项目19个,计划投资7.57亿元(征迁费用0.14亿元,工程费用7.43亿元);新建项目40个,计划投资29.15亿元(征迁费用18.61亿元,工程费用10.54亿元)。

4.颍东区项目(含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88个,计划投资84.59亿元(征迁费用40.25亿元,工程费用44.34亿元)。其中,结转项目35个,计划投资40.48亿元(征迁费用9.52亿元,工程费用30.96亿元);新建项目53个,计划投资44.11亿元(征迁费用30.73亿元,工程费用13.38亿元)。

5.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31个,计划投资26.6亿元(征迁费用17.67亿元,工程费用8.93亿元)。其中,结转项目14个,计划投资8.2亿元(均为工程费用);新建项目17个,计划投资18.4亿元(征迁费用17.67亿元,工程费用0.73亿元)。

6.阜合现代产业园区项目33个,计划投资18.93亿元(征迁费用2.91亿元,工程费用16.02亿元)。其中,结转项目12个,计划投资10.91亿元(征迁费用1.12亿元,工程费用9.79亿元);新建项目21个,计划投资8.02亿元(征迁费用1.79亿元,工程费用6.23亿元)。

按投资类别划分,上述项目可分为城区路桥、园林绿化及水环境治理、公用事业、社会事业、保障房、其他类项目6大类。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区道路桥梁项目

2016年阜城计划实施道路桥梁项目共计165个,计划投资123.42亿元(征迁费用71.96亿元,工程费用51.46亿元)。其中,结转项目45个,计划投资28.94亿元(征迁费用3.71亿元,工程费用25.23亿元);新建项目120个,计划投资94.48亿元(征迁费用68.25亿元,工程费用26.23亿元)。

(二)园林绿化及水环境治理项目

2016年阜城计划实施园林绿化及水环境治理项目共计77个,计划投资46.27亿元(征迁费用22.83亿元,工程费用23.44亿元)。其中,结转项目18个,计划投资3.4亿元(征迁费用1.58亿元,工程费用1.82亿元);新建项目59个,计划投资42.87亿元(征迁费用21.25亿元,工程费用21.62亿元)。

(三)公用事业项目

2016年阜城计划实施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电力等公用事业项目共计62个,计划投资17.64亿元(征迁费用1.4亿元,工程费用16.24亿元)。其中,结转项目14个,计划投资6.18亿元(征迁费用0.7亿元,工程费用5.48亿元);新建项目48个,计划投资11.46亿元(征迁费用0.7亿元,工程费用10.76亿元)。

(四)社会事业项目

2016年阜城计划实施科教文卫、智慧城市、市容环境及三项整治等社会事业项目共计132个,计划投资56.06亿元(征迁费用11.47亿元,工程费用44.59亿元)。其中,结转项目51个,计划投资21.06亿元(征迁费用2.28亿元,工程费用18.78亿元);新建项目81个,计划投资35亿元(征迁费用9.19亿元,工程费用25.81亿元)。

(五)保障房项目

2016年阜城计划实施安置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房项目共计86个,计划投资177.98亿元(征迁费用97.2亿元,工程费用80.78亿元)。其中,结转项目38个,计划投资70.52亿元(征迁费用5.75亿元,工程费用64.77亿元);新建项目48个,计划投资107.46亿元(征迁费用91.45亿元,工程费用16.01亿元)。

(六)其他类项目

2016年阜城计划实施城市各专项规划设计、前期谋划等其他类项目共计29个,计划投资1.37亿元(均为工程前期费用)。其中,结转项目8个,计划投资0.23亿元;新建项目21个,计划投资1.14亿元。

三、推进措施

2016年阜城仍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为全面完成2016年城建投资计划安排的任务,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措施、协调配合、加快推进。

(一)明确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城建投资计划,对所承担的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锁定工作时限,建立完善重点项目任务清单和项目流转转办单制度,明确每个项目每个月的目标任务、序时进度,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市本级项目“六分开”机制,市直牵头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要积极努力,全面做好服务,超前做好前期手续办理、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各类工程按时开工,确保年度投资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土地供给,加快征地拆迁。国土资源部门要统筹考虑重点项目土地供给,加强指挥调度和业务指导,根据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土地报批。各属地政府要按照投资计划明确的时间节点,科学安排、加快推进项目征地拆迁,做到每月启动一批、推进一批、完成一批,确保开工前净地交付、不留尾巴。

(三)拓展融资渠道,加强资金调度。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及各投融资平台公司要研究财政、金融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细化资金筹措渠道,综合运用银行贷款、发债、基金、上级政策资金支持、本级财政拨付、土地出让、PPP等方式,尤其要加大与社会资本合作力度,一项一策落实资金来源。要统筹安排资金投放,超前衔接,加快流转,提高保障水平。

(四)强化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履行应尽职责,处理好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的关系,强化精品意识,确保每一分政府资金都能发挥应有的效益。

(五)加强项目调度,严格督查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周督查、月调度、季考核”机制。市政府督查室、城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按项目时间表和进度表,建立项目督查台帐,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结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问效,限期整改。分管副市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城建指挥部调度会,部署、协调征迁、资金、招标、工程变更等工作;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面的城建工作推进会,对各项目主体单位和责任部门城建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要抓好典型引路,严格兑现奖惩,对行动迅速、任务落实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应付了事的单位和个人,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该问责的问责。

附件:http://www.fy.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69debc87f8b9afe0eb2cc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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