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办〔2012〕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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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办〔2012〕58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铜陵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通知》(铜政〔2010〕73号)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铜政办〔2012〕59号),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部分在铜垂直管理单位。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查、复查、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和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被考核单位对照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本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见附件),提出本单位2012年度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和自查得分,于2012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下同)。
(二)复查。市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若干考核组。由领导小组成员带队,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参加,赴被考核单位复查。
(三)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各部门确定一名领导干部和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知识测试,范围包括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被考核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综合确定。
三、考核指标与分值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自查、复查、依法行政知测试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分别占20%、50%、10%和20%。
四、考核结果运用
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各被考核单位年度依法行政最终得分,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人审定后,纳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附件:1.县、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
2.市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指标
http://zwgk.tl.gov.cn/XxgkNewsHtml/GA001/201206/GA001020503201206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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