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烟叶生产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烟叶生产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烟叶生产围绕“特色化、基地化、现代化”目标,大力发展浓香型“焦甜香”特色优质烟叶,种植规模不断扩大,烟叶品质不断提升,烟农收益稳步提高,为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烟叶种植规模从2005年2.5万亩、总产8.4万担增加到2011年7.5万亩、总产20万担左右。为加快推进全市烟叶生产发展,早日实现皖南烟区面积15万亩、总产50万担发展目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力争“十二五”末全市烟叶种植面积发展到13.5万亩、总产量40万担左右;烟叶总体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与国内知名厂家配套、稳定的优质烟区,努力打造全国知名的优质烟叶种植基地。

安徽皖南烟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南烟叶公司)要根据皖南烟区总体规划和特色优质烟叶发展规划,加大开发力度,巩固发展宣州烟区,积极发展泾县、旌德、郎溪烟区,稳步发展宁国、广德、绩溪烟区,推动烟叶生产快速发展,力争提前实现“十二五”烟叶发展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建设品牌导向型基地。按照“规模化种植、专业化服务、集约化经营、信息化管理”的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要求,突出上海、湖南、浙江、安徽等工业企业品牌需求导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建设特色烟叶基地。“十二五”末,全市建成浓香型“焦甜香”烟叶基地单元8个,100%实现品牌企业原料供应基地化。

(二)打造特色烟叶品牌。按照“生态决定特色、品种彰显特色、技术保障特色”的开发思路,坚持集中连片、统筹兼顾原则,逐步调整“焦甜香”烟叶生产规划和种植布局,进一步加大皖南焦甜香特色烟叶开发力度,提高皖南焦甜香烟叶的市场知名度,努力实现烟叶品质特色化。

(三)推进生产方式现代化。以基地单元建设为单位,以整村开发为抓手,全面完成40万亩基本烟田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建设任务,进一步提高烟区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大力推进综合型专业化服务合作社建设,加快建立覆盖烟叶生产全过程的育苗、机耕、起垄移栽、植保、采烤和分级等环节的专业化服务体系,全面实现烟叶生产标准化。

三、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烟叶发展规划。各有关县市区、乡镇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生态优势,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快形成烟叶产业特色和规模。要科学安排轮作茬口,加快调整基本烟田规划。增加规划的基本烟田,重点用于特色烟叶开发。皖南烟叶公司要按照《基地单元建设工作规范》,依据基本烟田规划,制定烟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基地单元建设相结合,完成烟水工程、机耕路、密集烤房、育苗工场、农机具、烟叶收购站和防灾减灾体系的综合配套建设。大力推进烟叶专用机械的研制及应用,不断提高机械化装备水平。各产烟县(市、区)要制定基础设施项目管护办法,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建立管护长效机制,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保证设施持续利用和烟农受益。

(三)大力培育现代烟农。大力发展种烟专业农户和烟叶农场,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种植,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烟叶种植规模效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形成与生产力水平、管理水平相适应的适度规模种植、统一专业服务的烟叶生产组织形式。

(四)积极推进合作社建设。积极引导和扶持覆盖烟叶生产各环节的综合性专业服务合作社,重点建设育苗、机耕、起垄移栽、植保、采烤和分级等环节专业服务合作社。在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规范专业化服务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加快优质抗病品种选育,研究和推广彰显“焦甜香”烟叶风格特色的生产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密集烤房建造技术,严格执行烤房建设标准,不断改进烘烤工艺。建立健全皖南烟区特色优质烟叶生产标准化体系,全面实现烟叶标准化生产。皖南烟叶公司要建立和完善涵盖基地单元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烟叶生产收购、工商交接和仓储调运全过程的信息数据库,优化业务流程。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1.为切实调动乡、村和烟农的种烟积极性,进一步加大烟叶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奖励比例。其中宣州区从2011年开始,以上年烟叶税入库实绩为基数,提取基数的20%和新增部分的50%作为烟叶生产发展基金,其中安排不低于50%的资金直接奖励烟农,剩余部分以乡镇和村集体留成为主;郎溪、泾县、旌德、绩溪、广德、宁国等新烟区,从2011年开始,烟叶税全部用于烟叶生产发展,并安排不低于50%的资金奖励烟农。以上政策暂定五年,由各县市区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2.继续实行激励政策。以2010年为基数,从2011年开始,皖南烟叶公司依法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新增部分由市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建立烟叶发展基金,由市政府统筹安排用于奖励产烟县(市、区)和重点乡(镇)等单位和个人、防范烟农生产风险等。

3.皖南烟叶公司项目建设和发展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各产烟县(市、区)政府以及国土部门要切实做好皖南烟叶公司育苗工场、密集烤房等生产设施建设用地服务工作,简化审批程序,适当放宽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协调引导设施农用地合理选址等工作。

4.宣城供电公司要结合烟叶发展过程中烤房建设规划的电力配套需求,将新增供电设施整合到农网改造等支农项目中,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满足烟叶烘烤正常电力需求。对烤房用电实行优惠电价政策,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标准。

(七)进一步完善烟叶生产风险保障机制。按照“多方共筹、滚动发展、专款专用”的原则,在各产烟县(市、区)要建立烟叶生产风险基金,努力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烟叶生产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八)各产烟县(市、区)要积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农田水利建设等支农资金,加大对烟叶规划生产区基本烟田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发改、财政、人社、税务、科技等部门要积极扶持和促进烟叶加快发展,在项目资金安排、基地建设、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税收、科研推广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烟叶市场管理,切实维护正常收购秩序;农业银行、皖南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放宽烟农贷款限制条件,帮助烟农解决烟叶生产资金。市烟草专卖局要加强对烟叶生产收购工作的管理,支持皖南烟叶公司做好烟叶生产收购和市场开拓工作。农业部门和皖南烟叶公司要积极主动为广大烟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让烟农简单种烟、轻松种烟、放心种烟。

(九)加强组织领导。市烟叶生产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烟叶生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日常办公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烟叶生产调度会议,研究解决烟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产烟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烟叶产业发展各项工作,为烟叶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实行激励考核机制。市政府对产烟县(市、区)实行烟叶生产实行专项考核,对烤烟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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