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宣城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宣城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目录
前言3
一、“十一五”时期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现状、节能成效和存在问题3
(一)能源消耗现状3
(二)节能成效5
(三)存在问题7
二、“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8
(一)面临的形势8
(二)总体工作思路9
1、指导思想9
2、基本原则10
3、主要目标10
(三)重点领域和工程12
1、重点领域12
2、重点工程15
(四)保障措施17
1、完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指导17
2、建立健全节能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17
3、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强化节能技术支撑18
4、加强宣传交流培训,提高节能意识和水平19
5、拓宽资金渠道,强化节能资金保障19
前言
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是经济社会活动的管理中枢和全社会节能的倡议者、组织者、领导者,担负着全社会节能的责任。党政机关带头节约资源,不仅对控制和降低资源增长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而且将对引导和推进全社会节约资源起到积极的示范效应和导向作用。为推动“十二五”时期我市公共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宣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宣城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本规划中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一、“十一五”时期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现状、节能成效和存在问题
(一)能源消耗现状
截至2010年底,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共有机构960个,其中党政机关457个,事业单位484个,社会团体19个。全市公共机构办公建筑面积608.9万平方米,用能人数36.7万人,其中编制人数5.4万人。
图1:“十一五”时期宣城市公共机构编制人数变化情况
“十一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各类能源资源消耗情况为:
用电。“十一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用电量年均增长16.8%,2010年为9131.7万千瓦时,占全市用电总量的1.5%。其中,党政机关用电量为4361.1万千瓦时,事业单位用电量为4765.4万千瓦时。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用电量为249.2千瓦时/人,单位办公建筑面积用电量为15千瓦时/平方米,均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用水。“十一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用水量年均增长18.2%,2010年为1187.1万吨。其中,党政机关用水量为599.5万吨,事业单位用水量为587.7万吨。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用水量为32.4吨/人,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单位办公建筑面积用水量为2吨/平方米。
用油。截至2010年,全市公务用车数量为3208辆,比“十五”末增加788辆。2010年,全市公共机构汽油、柴油消耗量为1139.5万升,其中党政机关用油968.6万升,事业单位用油167.3万升,主要为公务车辆消耗。
图2“十一五”时期宣城市公务用车数量变化情况
用煤、用气。2010年,全市煤炭、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消耗量折合标煤约3093吨,主要为机关单位职工食堂、浴池等消耗。
(二)节能成效
“十一五”以来,我市通过摸清家底、加强节能组织体系建设,加大节能宣传等,使得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组织机构初步建立。为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初步形成了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构架。通过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建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队伍,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最近,市编委研究同意,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增设专门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内设科室“公共机构节能科”,增加编制三名。
二是基础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省直机关事务局统一部署,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专业人员开展公共机构能耗摸底登记工作,基本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的基础资料收集,为今后高效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奠定了基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对市委、市政府大院各公共机构进行了供电分户计量改造,增强了各用能单位节能积极性和责任感。各县市区也积极开展了公共机构节能诊断、评估、设计等基础工作。
三是公务用车管理不断加强。为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市政府印发了《宣城市市直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实施意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宣城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采购及处置管理办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市直各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使用加油卡加油,有效地降低了公务用车的油耗,堵塞了管理漏洞。
四是节能产品和技术逐步推广。根据省发改委、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摸底的通知》,在全市公共机构推广了一批节能产品。积极开展了合同能源管理培训,联系了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对重点单位进行了节能诊断,为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做好了准备。
五是培训宣传工作深入推进。为全面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多次开展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培训,并安排专业人员赴各县区进行业务指导。通过开展节能宣传周、印制《机关节能常识手册》、张贴节能宣传画、征文等活动,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对全市节能目标的顺利完成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能耗总量偏大、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主要表现为:
一是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总体不高。表现为党政机关能耗总量大,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高;市以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缓慢,管理粗放;公共机构照明、空调和办公耗电比重仍比较大,高效节能灯的推广使用还没有完全到位,空调、电梯等大型用电设备未普遍采用节能技术,办公用能设备管理粗放;既有公共建筑的建筑热工性能较差,屋面隔热措施、窗体隔热措施不到位,节能改造推进难度大;政府节能产品采购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定机制障碍;公务用车数量仍逐年攀升,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和激励政策尚不完善。当前,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还没有完全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还有待完善。由于缺乏长期有效的奖惩机制和考核机制,公共结构节能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被动状态。
三是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检测工作难度大。多数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还未实现分户、分类、分项进行能源消耗计量,公共机构用能信息采集系统尚未建立起来,无法对用能单位提供能耗计量、监测,特别是县乡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检测难度大,统计数据不准确、不衔接,不能完全反映能源消耗的真实状况。
四是公共机构市场化节能工作推进较为缓慢。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的机制还不通畅,各级公共机构节能资金筹措渠道单一,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的资金投入不足,节能改造推进比较缓慢。公共机构节能专业人才较为缺乏,节能咨询服务机构在公共机构建筑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环节的服务和参与程度不高。
五是社会各界对公共机构节能的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自觉性不够,存在浪费公共资源的现象。部分单位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节能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对节能产品推广和节能改造项目推进不力。财政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的资金投入相对不足。
二、“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面临的形势
一是节能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十二五”时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的控制和管理,将在体制建设、技术和资金保障上加大支持力度,出台和完善价格、财税等一系列支持政策,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的政策环境将不断优化。此外,我省将采取加大公共机构节能产品采购执行力度、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等政策,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节能资金将依法得到保障。2010年《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正式出台,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将公共机构节能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支持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先进技术及产品推广应用、节能宣传培训和表彰奖励等,随着这一法规的实施,今后我市公共机构节能资金将依法得到保障。
三是节能技术不断进步。当前,能源科学领域正酝酿着一场新的世界范围的技术革命和突破,将为解决世界性的能源与环境问题开辟新的途径。“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强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并在多个领域的应用,技术节能将逐渐发展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的主导方式,这将为我市挖掘公共机构节能潜力,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供良好的机遇。
但是,随着我市节能工作全面推进,产业节能的空间不断缩小,常规化节能措施受限,公共机构节能的紧迫性更加凸显,任务十分艰巨。
(二)总体工作思路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目标,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完善标准,强化宣传,全面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逐步提高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水平,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为建设“两型”社会做表率。
2、基本原则
坚持管理节能和技术节能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与试点示范相结合;奖惩激励与制度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3、主要目标
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水平控制在省规定范围内,基本建立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制度、标准体系、评估体系、考核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节能政策得到有效执行,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全面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主要节能指标为:
――电力消耗指标。到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用电总量控制在10600万千瓦时,人均用电量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耗电量下降12%,节能灯具使用率达到100%,机房、电梯、空调、办公用品能耗水平进一步下降。
――水资源消耗指标。到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用水总量控制在1375万吨,人均用水量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耗水量下降12%,新建建筑节水洁具使用率达到100%。
――公车能耗指标。到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数量控制在3500辆以内,全部实现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淘汰高油耗老旧车辆1000辆,严格控制新购公务用车价格和排量标准,力争实现车均油耗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5%。
――其他指标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到30%;新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执行率达到100%;公共机构办公用品全部实现采购节能产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有效推进,合同金额达到5亿元。
“十二五”时期宣城市公共机构节能主要指标
序号指标单位2010年2015年年均增长
1机构数量个96010000.8
2建筑面积万平方米608.98106
3用能人数万人36.7506.4
4编制人数万人5.45.50.4
5用电总量万千瓦时9131.71060010.03
5人均用电量千瓦时249.2212(-15)
7单位建筑面积耗电量千瓦时1513(-12)
8用水总量万吨1187.113753
9人均用水量吨32.427.5(-15)
10单位建筑面积耗水量吨21.7(-12)
11公务用车数量辆320835001.8
12公务用车车均油耗升/年35523375(-5)
13煤炭、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消耗量吨标煤30932630-3.2
14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及运行率%80100(20)
注:带()为累计增幅。
(三)重点领域和工程
1、重点领域
节电。全面推进电表分户改造,针对集中供电的办公楼按单位加装独立电表,实现一户一表。大力开展公共机构“绿色照明”行动,逐步淘汰高能耗灯具,在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安装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大力推进办公设备节能,逐步淘汰高能耗的空调、交换机等用电设备,加快采用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对耗能量大的空调、电梯等用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实行电梯系统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执行高层电梯分段运行,减少不必要的电力损耗。提高能效水平。加强办公场所用电管理,避免开长明灯,尽可能减少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饮水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耗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风调节室内温度。
节水。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办公楼水表分户改造,力争做到一户一表,分户计量。按计划更换公共机构办公区域的水龙头、洁具,推广节水型器具,或对现有器具进行节水改造。加强供用水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大力推进中水回用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试点,鼓励全市各级各机关、各单位绿地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使用雨水、河水和符合水质要求的中水,逐步减少使用城市自来水。加强节水宣传和创建活动,加快建设一批节水试点示范单位。
节油。严格执行车辆编制管理和公务用车经费预算,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配置更新公务用车。对车况差、高耗能的车辆控制行驶或封存,逐步更换节能环保型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制定节能驾驶规范,提高驾驶人员操作技能,推广节油技巧。率先建立完善市本级公共机构公务车档案,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和节能奖励制度,建立公务用车油耗管理、油耗统计和“一车一账”制度,定期对各公共机构公务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并逐步向市以下公共机构推广。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认真格落实派车登记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全面实行公务用车统一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提倡“自修自保”,减少维修等费用。积极探索公共用车管理改革办法,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
节煤、节气。加强对全市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食堂、开水房、锅炉房、职工浴室的用能管理,实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大力推广使用管道天然气替代燃煤和液化石油气,提升化石能源利用热工效比。根据需要对燃煤、燃油、燃气锅炉进行节能检测并进行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有条件的职工食堂、浴池等从当地热电生产部门购买蒸汽和热水,减少自身对燃煤和燃气的消耗。加快推进食堂、职工浴室等公共机构服务部门管理社会化、市场化步伐。
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突出抓好新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和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和标准,在全市所有公共机构办公建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建筑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和照明能耗。加强对全市既有办公建筑的节能诊断,制定市、县、乡三级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计划,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专业节能服务机构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公共建筑的应用,重点推广应用太阳能照明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水)源热泵空调系统、空气能空调系统等。大力实施公共机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打造一批“绿色”办公场所,带动全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规模化应用。
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积极推动公共机构资源消耗统计、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加快形成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长效机制,降低物耗、提高效能。坚持大宗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制度,严格审核控制办公设备配备限额和标准,优先采购高效节能、环保标志产品。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扩大无纸化办公范围,减少纸张消耗和重印次数。加强会议审批和申报管理,压减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倡合并召开会议,创新会议形式,推行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加强公共机构办公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尽量延长使用寿命。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鼓励双面使用办公用纸,推进办公易耗品的重复使用,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积极在全市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等专项活动,探索建立废旧灯具、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集中回收处理机制。
2、重点工程
“双百”节能型公共机构建设工程。在全市公共机构确定100家党政机关和100家事业单位(含社会团体),率先进行“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试点,重点开展节能指标对标评比和先进节能技术推广活动,积极探索利用社会力量推动公共机构节能,不断积累试点经验,发挥对全社会节能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所有新建办公大楼必须纳入“双百”工程。
绿色照明推广工程。重点推进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照明系统改造,推广使用稀土三基色荧光灯、高效大功率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LED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等高效节能照明光源及配套的灯具、节能型镇流器、节能反光片等。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完成节能灯具改造80%。
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全市机关、学校、医院等数据中心机房改造,率先实施百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改造)计划,并逐步在全市范围推广。重点提高数据中心IT设备(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电能利用率,降低电能热损耗。加快应用新的散热技术,大力推广实施数据中心散热、消防整体解决方案。积极引入惠普、IBM、方正等专业化IT服务商,利用虚拟化、集约化技术提高数据中心运转效率和节能水平。
节水型单位建设工程。加快出台《宣城市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制定节水型单位考核指标体系,对全市公共机构进行年度节水量对标考核。严格控制单位用水设施损失率在4%以内,用水器具(设备)漏水率在2%以内。力争实现市直公共机构间接冷却水循环率达到95%,节水型卫生洁具安装率达到80%。
公务用车节能工程。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规模,集中清理和处置超编超标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能采购制度,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科学合理地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推进单车燃油消耗登记,实行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组织开展驾驶员节油技术竞赛,评选节油技术能手。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制定补贴标准,逐步提高新购公务车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力争在规划期内,实现市本级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比重超过5%。
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大力推广新型节能墙体材料,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到“十二五”末,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到30%。计划实施20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大力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地(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在公共建筑领域的应用,力争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占新建建筑总量的70%。
节能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工程。对全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面积、建筑类别、结构形式等基本信息进行调查统计,建立市县区两级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快成立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管理中心,逐步建立数据远程采集传输系统,将全市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全部纳入实时监控范围。加快构建公共机构用能管理网络化、信息化监管体系,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公共机构能耗网络监管平台。
节能考核考评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全市公共机构领域节能标准的制订和实施,建立市县两级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并纳入市县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开展对公共机构节能量化考核评比工作,每两年评选出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1、完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指导
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日常办事和协调机制,建立统一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各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的统筹协调和监督作用,明确规划引领、能耗统计、部门能耗定额和考核、督察审计、信息公布、节能采购和重大项目推进等各项职责,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推动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监察、统计等部门各司其责,协助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完成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共同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监测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提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内节能管理水平,督促其在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指导下,开展系统内节能工作。加强各部门工作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建立健全节能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及《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制定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统计、监督管理、考核评比、奖惩、培训、公示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快形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加快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评估制度。加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畅通能耗统计渠道,增强统计分析和报告力度。按照不同部门能耗综合水平和特点,组织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强化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节能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公共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与综合考核挂钩。强化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措施,做到奖优罚劣。
二是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岗位责任制度。敦促各单位(部门)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三是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监督体系。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日常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抓好能耗公示工作,在能耗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定期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监督。
3、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强化节能技术支撑
加快建立面向全社会的节能技术成果数据库与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定期发布先进的节能技术目录,通过组织现场会、举办展览和技术交流等方式,促进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在全市公共机构的推广和应用。充分发挥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在公共节能领域的作用,促进节能服务公司与公共机构开展合作,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提供技术支持。加快公共机构节能技改项目和新能源技术运用项目的申报,积极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发挥对全社会利用先进节能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4、加强宣传交流培训,提高节能意识和水平
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增强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形成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加快构建公共机构节能交流平台,利用研讨会、工作交流会和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等形式,促进节能工作和信息交流,宣传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针对管理者、统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节能知识培训,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加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节能技术和技巧培训,提高节能技巧和能力。探索推进能源管理师岗位机制,培养专业节能人才。
5、拓宽资金渠道,强化节能资金保障
加快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研究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等所需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的具体办法,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机构节能,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专业的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通过合理设计节能项目盈利机制,大力引导社会资本以BT等方式参与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积极探索利用融资租赁方式更新换代空调、电梯等办公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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