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文号:令2014年第149号
颁布日期:2014-07-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政府令第149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14年7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苏树林

2014年7月29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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