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农函大培训教育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农函大培训教育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农函大培训教育工作的通知
榕政办〔2014〕78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榕委发〔2014〕1号)文件精神,持续发挥农函大服务农村科技人才培养、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优势和作用,大力培育农业实用技术人才,为农业农村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现就做好2014年全市农函大培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农函大是农村科普工作的主阵地和重要抓手。按照省里统一部署,2014年我市农函大将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培训教育,努力实现培训总人数13670名以上(其中常规培训4101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367名,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180名(具体指标分解见附件)。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农函大培训教育积极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大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确保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涉及领导人事、调整变动的县(市)区政府,要尽快调整充实领导并积极开展工作。各级农办、农业、扶贫、教育、科协、妇联等部门要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大局出发,全力支持农函大开展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增强农民依靠科技脱贫致富的能力。
二、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性和实践性强的农民科技培训,紧紧围绕当地重点产业,努力办好农业实用技术重点培训班,积极引导、推荐初中毕业生参加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一要组织人员对实用技术培训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农业实用技术人才供求情况,科学设置培训专业,落实师资和教学场所。二要制定本辖区农函大培训教育工作计划,合理安排科普专项经费,切实做到不向农民收取任何培训费、资料费。三要通过与涉农单位联合办学,面向农村开展基层农技协领办人、产业种植(养殖)大户等专项培训,不断增强培训教育的实效。
三、突出重点,提升质量,各县(市)区政府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办学原则,结合当地农村实际及产业结构升级需求,每个县选择二至三个重点项目,作为农函大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示范基地,通过“重点示范、典型带动”,实现“办一班、兴一业、富一村”的目标。一要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质量管理,把好教材和教师两个重点要素,选择或编写合适的培训教材,聘请授课能力强、培训效果好、培训学员有实效的教师进行授课,真正让农民能看得懂、听得进、用得上。二要积极采集培训办学的照片、视频、课件等资料,在各种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农函大培训办学的意义、成效和优秀学员事迹,为农函大培训教育营造良好的办学氛围。三要及时做好档案整理和经验总结,注重收集上报组织招生文件、培训计划表、统计表、学员名册、签到表、培训照片、教学课件、教材、宣传材料、总结报告等能够反映办学成效的资料,及时总结培训办学的好经验、好做法,为下一阶段工作打好基础。
附件:2014年福州市农函大培训教育计划分解表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13日
附件
2014年福州市农函大培训教育计划分解表
县(市、区)
在乡农民
实用技术培训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中职教育招生
其中培训妇女
短期培训(人次)
常规培训(人次)
(人次)
(人)
(人次)
福清市
4165
1249
416
55
2354
闽侯县
2038
611
204
27
1152
连江县
2219
666
222
29
1254
罗源县
678
203
68
9
383
闽清县
915
275
91
13
518
永泰县
976
293
98
13
552
长乐市
1994
598
199
25
1126
晋安区
685
206
69
9
388
合计
13670
4101
1367
180
7727
注:1.短期培训时间以半天为一次;
2.常规培训要求每期培训4个半天以上,并办理结业证书;
3.常规培训要有教学计划、学员名册、办班总结、图像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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