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龙岩中心城市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龙岩中心城市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龙岩中心城市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新罗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龙雁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编制两个供地计划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1〕336号)的工作要求,现将编制2014年度龙岩中心城市(含新罗区各乡镇、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州工业园区、龙雁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落实,发挥土地供应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
二、工作重点
1.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进行对比分析,依据规划实施计划,初步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依据对土地前期开发程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转用征收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区域或宗地建设规划手续办理情况等,对国有建设用地来源进行潜力分析后,综合确定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量。
2.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在调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房地产市场等状况基础上,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结合各单位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的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3.编制拟定供应计划草案。依据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用地需求测算,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按照各区域、各行业发展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进行细化分解,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4.计划草案征求意见和报批。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书面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送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公布与实施。通过相关媒体及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具体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三、阶段安排和时间要求
1.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从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计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起草发布有关文件通知。
2.调查分析阶段。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重点是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核实各单位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及需求量。
3.草案拟定阶段。时间从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2月15日。依据相关调查分析结果,统筹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项指标,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4.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时间从2014年2月16日至2014年3月10日。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定稿。
5.计划报批和公布阶段。时间从2014年3月11日至3月31日。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备案。
四、任务分工
龙岩中心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共同编制。市国土资源局作为计划编制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计划编制相关文件起草、调查分析汇总,拟定计划草案、请示报批及其他相关工作;市发改委负责计划供地的产业政策、重点投资项目等相关建设内容在计划编制中的有效落实;市住建局负责保障性住房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等计划编制;市规划局负责计划供地的规划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审核;其它各有关部门、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州工业园区负责提出本部门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建议方案和提出本部门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注明所在的乡镇),并及时提供计划编制工作中涉及的有关资料,提供资料的清单和时间要求详见附件一。
五、保障措施
1.龙岩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计划编制工作经费,并把计划编制工作作为常态化的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确实抓好落实。
3.各相关部门要做好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的预测,提出2014年度项目用地需求量,作为编制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基础。
计划编制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和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时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反馈。
联系人:邓雪峰联系电话:2103911
联系人:苏卫杰联系电话:2212028
附件:1.《龙岩中心城市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资料清单》
2.《龙岩中心城市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9日
附件下载:
·龙政办〔2013〕358号附件1、2.doc
http://www.longyan.gov.cn/zwpd/zfwj/szfbwj/201401/P02014010856030032545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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