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广义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广义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龙政办〔2011〕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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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3-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强广义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
龙政办〔201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我市基础地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增强地质工作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为闽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地质服务保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义地质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广义地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广义地质工作是传统矿产地质工作的拓展和延伸,是应用地质科学理论及技术方法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涵盖了灾害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海洋地质等方面。当前是大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部门提供地质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特别是重要规划、产业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建设以及城市化、防灾减灾等,急需地质工作提供有效保障和基础支撑。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对广义地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将广义地质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先行性和基础性工作来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加大广义地质工作力度,积极为开展广义地质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依据广义地质工作成果,科学实施经济社会活动,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
二、主要工作任务
“十二五”期间,根据我市加快构建“三大体系”,发展“两大经济”的发展目标,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重点开展以下八个方面的广义地质工作:
(一)灾害地质。各县(市、区)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规模及危害程度,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评价预测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防治体系。各地要强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城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努力推进岩溶分布区域的岩溶塌陷调查工作,查明岩溶发育区溶洞分布现状、危险程度、成生机理与演化态势,编制岩溶塌陷防治专项规划。
(二)城市地质。先行在龙岩中心城区和高坎、古蛟、雁白三个新城,以及开发区开展综合地质调查。查明城市区域岩土体、地质构造、地下水的三维空间分布,以及不同类型地质体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资源条件和环境地质问题,逐步建立三维可视化模型,与城市规划部署密切结合,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建筑适宜性评价、建设规划、地质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提供地质服务。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逐步在全市各县(市)开展城市综合地质调查。
(三)水文地质。各县(市、区)要加大力度开展缺水地区的水文地质工作,查找地下水源地和城市周边应急水源地。继续开展龙岩盆地和连城盆地地下水动态监测,适时开展岩溶塌陷易发区的地下水动态监测。加强水文工程地质研究,分析总结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地质条件的影响,为岩土体稳定性评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提供理论指导。
(四)环境地质。在已开展龙岩市生态地球化学调查等工作基础上,提升调查深度,积极促进1∶25万环境地质调查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覆盖全市。积极争取广义地质工作经费开展矿山环境地质调查,查明全市矿山生态环境现状及主要问题,摸清规律,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有重点地开展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地质遗迹的发掘和保护工作,防止人为损毁破坏地质遗迹。
(五)工程地质。市、县政府要开展重点开发区、新经济增长区、城镇规划区等区域和公路、核电、风电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综合地质调查与评价,查明场区工程地质条件,评估场区项目建设适宜性,提出工程施工中和运营后可能出现的地质问题及其防治措施,为区域经济建设布局、重大工程建设规划选址及工程建设项目论证提供可靠的地质基础依据。针对重点区域,开展1∶5万综合地质勘查;针对重点项目,开展1∶1万水工环地质综合评价。
(六)农业地质。开展重点农业生产区的生态地球化学调查,调查我市“名、特、优”农产品不同地质背景与地球化学元素的关系,及其最佳生态地质环境和增产途径。开展农业污染严重区的农业环境地质调查,研究农业生产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及土壤中的有害元素对农产品的影响,并提出对策。探索研究地球表生带最佳农业利用、改造方法,评价重点农业生产区生态地质条件。
(七)旅游地质。开展地质遗迹、旅游地质资源调查,通过对可观察现代地质作用过程和有地质意义的地貌区和风景区的调查,深入研究典型地层剖面、典型化石产地,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岩石、矿物、地质构造和矿产产地,具有特殊的医疗、科普价值的地质现象,及其他地质景观。运用地质理论分析解释地质遗迹、地质景观的成因、演变及发展,编制地学导游词,建立地质遗迹、地质旅游资源数据库,编制旅游地质资源开发规划。指导连城冠豸山国家级地质公园和上杭紫金山国家矿山公园的建设,积极鼓励旅游景区申报地质公园,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业发展,提升科学品位。
(八)地热、地温能。开展地热及地温能区域调查,进一步摸清地热及地温能资源的空间分布规律及可开采条件,编制地热及地温能开发利用规划。积极寻找新的地热、地温资源点,查明空间分布情况,评价其资源量和可开采量。近期要开展永定县城郊箭滩、下洋地热区的勘查工作,尽早开发,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市、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广义地质工作的领导,把做好广义地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制定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广义地质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公益性广义地质工作,加强具体项目管理,实施项目质量、成果和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要将广义地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重要基础设施及重大资源环境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阶段,应认真开展相关广义地质工作。
(二)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广义地质工作资金投入。积极用好国家支持海西建设、支持原中央苏区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强沟通协调,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加大对我市广义地质工作的经费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广义地质工作投入,对公益性广义地质工作经费给予保障。企业、项目业主在开展工程建设时,需开展综合地质调查评价等广义地质工作的,应当将相关经费列入项目概算。
(三)强化地质资料汇交制度,提高地质资料利用水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制订广义地质工作资料汇交制度,确保广义地质工作资料及时向国土资源档案馆汇交。各地要积极应用地质资料共享平台,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地质信息服务。
(四)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地质专业人才的培养,在招聘、录用、引进时给予政策倾斜。要通过改善野外地质工作条件、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等手段,提高有突出贡献和野外一线地质人员的待遇。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重视广义地质工作氛围。各级各部门应当大力宣传广义地质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广义地质工作的认知程度,努力营造促进广义地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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