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明政办〔2012〕63号
颁布日期:2012-05-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明政办〔2012〕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三明要讯》2012年增刊第10期《当前我市建设用地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对策》上的重要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

与2010年度相比,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更重、时间更紧、难度更大,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市的遥感影像图斑大幅增加,其中违法用地面积增加64.85%;根据4月中旬核查情况,有4个县(市、区)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超过问责比例,具体是:梅列区94.56%、沙县66.26%、永安市62.92%、尤溪县27.91%,宁化县也接近问责比例达14.72%,形势十分严峻。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2〕3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2〕41号)等文件要求,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调度。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准确把握政策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政策界限相比2010年度,有较大变化,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新政策、新规定、新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谋划,按照有关政策界限,对地块图斑再次进行认真复查、复核,准确判读、定性每个图斑、每宗土地,正确填报每项内容,做到定性准确、填报真实。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研究,及时解决,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充分运用好“6.30”政策,认真对照整改,确保有效降低问责比例,力争实现“零约谈”、“零问责”。

三、认真抓好整改

查处整改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要抓好复耕复种工作。对需要复耕复种的地块,要因地制宜,做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全面复耕复种,确保在6月30日前认定验收。二要在6月30日前做好补办用地审批手续。属于农用地转用征收的用地项目,要抓紧组卷报批,属于临时性用地项目,要抓紧补办临时用地手续,确保用地手续完整。三要抓好完善相关手续。对于卫片图斑中的畜牧养殖用地,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和省政府有关农业设施用地的政策规定,抓紧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尽最大限度降低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四要抓好案件查处工作。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该处罚的处罚,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申请执行的申请执行,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切实提高依法履职到位率,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四、强化督导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履行好主管部门的职责,加强检查、督导、督办,随时掌握整改情况,对存在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向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通报,督促整改。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工作的,或发现存在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或违法用地查处、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要立即督促整改,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严肃责任追究

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按照《三明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完成各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经发现应履职而未履职或履行不到位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效能机构应当按照《三明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的领导及其直接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取消评优资格,情节较重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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