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2015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2015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桂政办发〔2015〕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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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2015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7日
2015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早日开工,根据《2015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列入2015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159项新开工重大项目和144项预备重大项目。
二、工作目标
以加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为目标,重点对未完成投资许可、规划选址、用地(海)预审、用地(海)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主要审批手续的项目,逐项分解审批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间节点要求,落实相关审批部门和项目推进单位责任,确保计划开工的项目按时完成主要审批手续,按期开工;力争预备项目在年底前完成部分审批手续,为项目早日开工创造条件。
三、工作任务
在159项新开工重大项目和144项预备重大项目中,有31个项目需报国家审核审批(新开工12项、预备19项),其余272个项目属自治区审批权限(新开工147项、预备125项),全年共需完成五个主要环节的审批事项561项。
(一)新开工重大项目。在159项新开工重大项目中,有35个项目已基本完成五个主要环节的审批手续,其余124个项目需在2015年内完成五个主要环节的审批事项282项。其中:
需完成转报国家审核审批的事项32项,包括投资许可8项、规划选址1项、环评审批5项、用地预审5项、用地审批12项、用海审批1项。
属自治区审批权限内的事项250项,包括投资许可39项、规划选址20项、环评审批44项、用地预审38项、用地审批103项、用海预审1项、用海审批5项。
未完成的审批事项要按照计划开工时间,倒排前期工作完成时间节点,确保项目在开工前完成五个主要审批环节。报批材料已上报国家的项目,要加强赴京汇报衔接力度,力争国家早日批复并开工建设;自治区权限内审批手续基本完成的项目,要加快征地拆迁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开工。
(二)预备重大项目。在144项预备重大项目中,有3个项目已基本完成五个主要环节的审批手续,有铁路、高速公路等36个项目因国家审批政策等原因无法把握前期工作推进节奏,暂不安排前期工作目标任务,其余105个项目需在年内完成五个主要环节的审批事项279项。其中:
需完成转报国家审核审批的事项共33项,包括投资许可7项、规划选址5项、环评审批11项、用地预审10项。
属自治区审批权限内的事项共246项,包括投资许可40项、规划选址57项、环评审批68项、用地预审72项、用地审批7项、用海预审2项。
未完成的审批事项要倒排前期工作进度目标,力争在年底前完成有关审批事项;已完成前期工作进度目标的项目,要抓紧上报用地材料和开展征地拆迁工作,落实其他相关建设条件,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四、责任分工
(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重大办)主要负责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定期通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承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绩效考核的有关工作。
(二)项目推进责任单位对所负责推进的项目前期工作负总责。负责将本方案确定的前期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节点要求通知项目业主,并督促项目业主抓紧开展前期工作文件的编报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做好审批材料的上报和跟踪衔接工作。
(三)区直审批责任单位对本系统所承担的审批任务负总责。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下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配合项目推进责任单位督促项目业主抓紧完成前期文件的组织和上报工作;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加快审批;积极主动加强与国家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及时掌握和反馈项目报批最新动态,加强催批工作。
(四)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投资许可、规划选址、环境评价、用地(海)预审、用地(海)审批等主要环节前期文件及其他支持性文件的编报工作,确保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前期工作目标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是确保项目按期开工的重要保证。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作为项目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健全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促进项目早开工、快建设。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级投资主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基层,深入项目业主单位和项目现场,积极主动、指导协助项目业主尽快完成报批材料准备和申报工作,尽可能缩短项目申报的工作时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项目业主的培训,提高项目业主组织报批材料的能力。
(三)加快审批进度。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海洋等审批部门要按照各项审批任务的完成时间节点要求,优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审核。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重大办要继续坚持和完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创新联合审批方式,将联合审批与联席会议融合,通过召开片区会、专题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大协调力度,着力解决项目审批难点问题。要会同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尽快启动并联审批工作,缩短前期工作审批时限。
(四)加强赴京汇报。对属国家审批事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海洋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对口部委汇报衔接,安排专人全程跟进,及时、准确、全面掌握项目审批进展信息,定期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项目审批进展情况,争取我区更多项目获国家审批。
(五)加强监督考核。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海洋局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情况,督促指导下级部门开展工作。同时,还要坚持重大项目审批信息台帐制度,定期登录广西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重大项目前期报表,由自治区重大办定期汇总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绩效办要继续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各市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年度工作的重要指标。
附件:1.2015年自治区层面新开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目标责任表
2.2015年自治区层面预备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目标责任表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http://www.gxzf.gov.cn/fjcf/201505/P0201505193679936613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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