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电力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电力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桂政办发〔2011〕154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电力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15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入汛以来,受主要江河来水严重偏枯水电出力不足、煤炭价格上涨供应紧张以及装机容量不足等因素影响,我区遭遇了近20年来形势最严峻、时间延续最长的缺电局面。为最大限度保障电力供应,努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障电力供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保障电力供应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我区电力需求持续旺盛。入汛后,受主要江河来水严重偏枯水电出力不足、煤炭价格上涨供应紧张以及装机容量不足等因素影响,全区遭遇了近20年来形势最严峻、时间延续最长的缺电局面。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缺电的严峻形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郭声琨书记和马飚主席亲自率队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贵州省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煤供应问题,目前我区外购电力及存煤有所增加。为落实自治区领导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贵州省领导的会谈精神及马飚主席、杨道喜副主席、林念修副主席召开的几次专题会议精神,最大限度确保广西电力供应,保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制定本方案。
一、今年下半年电力供应目标
(一)统调火电机组要保700万千瓦机组开机运行,水电机组要保200万千瓦以上。
(二)争取南方电网公司稳定支援200万千瓦。
(三)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广西电网公司河池供电局要努力争取从区外购电100万千瓦。
(四)其他社会发电机组要保100万千瓦左右,11月下旬糖业榨季开始后,糖厂的自备发电设施要开足马力,争取再增加100万千瓦左右。
二、重点工作及主要措施
(一)加大电煤存储力度,保证火电机组多发满发。一是火电企业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想方设法多购电煤,确保储煤量满发15天以上。火电企业要成立专门的购煤小组,想方设法组织采购电煤,杜绝因缺煤出现停机现象。二是加强机组运行维护,确保机组安全运行,减少故障停机。
责任单位:各火电企业、自治区工信委。
配合单位:广西电网公司。
(二)优化水电机组调度。一是优化丰水期水库防洪调度,合理安排腾库拦蓄,努力做到既完成防洪任务又实现多发电。二是供电企业、水电企业、水利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监测水情,根据水情及时安排机组发电。三是枯水期压咸补淡期间,要主动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科学安排调水流量和总量,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四是完善管理机制,统筹安排好地方电网小水电纳入全区电力电量平衡。五是发挥天生桥一级、二级和龙滩水电站的龙头作用,切实做好红水河梯级电站调度工作。
责任单位:广西电网公司。
配合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工信委。
(三)鼓励自备发电机组发电。对有自备发电机组的企业,根据企业自备机组装机容量测算并适时扣减该企业的用电指标,缓解大电网供电压力。对生产企业用自备发电设备发电的,给予适当财政补贴。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电网公司。
(四)加大对生物质发电的扶持力度。实施广西百家制糖企业蔗渣生物质发电改造工程,对全区制糖企业老旧低效锅炉和发电机组进行集中改造升级为高参数、能耗低的高效大型锅炉和发电机组。协调生物质发电的上网工作,并在电价上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给予扶持。支持蔗渣原料丰富的制糖企业申报新建蔗渣生物质发电项目,并争取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范围。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物价局,广西电网公司。
(五)积极争取区外电力供应的支持。加强与南方电网公司的沟通协调,力争南方电网公司给予我区电力电量更大支持。同时鼓励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公司、广西电网公司河池供电局千方百计从相邻区外购电。
责任单位:广西电网公司。
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发展改革委。
(六)扩大电煤流通渠道。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给广西增配一定数量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尽快审查择优发放煤炭经营许可证。鼓励煤炭流通企业多渠道采购供应电煤,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建设大型煤炭储备基地和配送中心。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七)多渠道解决电力企业亏损问题。今年下半年电力企业保障电力供应所产生的亏损,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解决:火电企业自身分担一点;广西电网公司分担一点;通过“高来高去”由购电企业分担一点;自治区、市、县财政补贴一点。尽快制定出台我区保障电力供应临时调节措施。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物价局。
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广西电网公司。
(八)确保电煤运输畅通。铁路、公路、水运、港口等各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电煤运输,从价格、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保障足够的电煤运输能力和运输渠道的畅通。
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南宁铁路局、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
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九)实行计划用电、优化用电。按照“有保有限”的原则,重点保证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保证学校、医院、铁路、供水、党政军机关及其他重要单位用电,保证农业生产用电,保证重点工程施工用电,重点支持强优企业和对财政收入有较大贡献的企业用电。优化电力调度,加强计划用电、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将用电指标合理分配到地级市,并根据供电能力的变化及时调整用电计划和用电指标的分配。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配合单位:广西电网公司、各市人民政府。
(十)强化全社会节能工作。一是企业要坚决完成全年的节能目标任务。二是机关办公、商场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要设置在26℃以上。要加强对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的节能节电督查检查。三是要限制景观亮化用电,除节假日及重要活动外,要关停城市景观亮化工程,路灯减半开启。
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广西电网公司。
(十一)加快推进在建电源项目建设。督促在建电源项目及其配套送出工程加快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合山电厂“上大压小”第一台67万千瓦新机组、南宁电厂66万千瓦机组、贺州电厂100万千瓦机组、岩滩扩建工程、防城港红沙核电站按计划或提前投产发电,确保贵州兴义电厂2号60万千瓦机组投产发电后电力电量全部送回我区。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
配合单位:各项目业主、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十二)争取启动一批新电源点建设。加快推进已上报的鹿寨和永福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合山电厂“上大压小”第二台机组、华能百色电厂、防城港电厂二期、钦州电厂二期、钦州热电厂等项目的核准工作,并动员项目业主尽快开工建设。加快推进龙滩水电站二期、大藤峡水利枢纽前期工作。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与云南省沟通,落实云电送桂项目,确保全区电力供应。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项目业主、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十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要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上水平”,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严格控制新的高耗能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尤其是已明确在2011年淘汰的落后产能要尽快淘汰到位,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或限制类项目实行限电或停电。要大力推动工业园区余热发电项目建设,逐步实现较大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水、供电、供气,促进工业企业实现集约发展、集聚发展。对于符合国家综合利用的“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回收利用项目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各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物价局、统计局。
(十四)深入企业指导服务。组建工作组到火电企业,加强指导、协调服务,鼓励企业拓展煤源,多进口海外煤和北方煤,并对企业在购煤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点对点协调解决。同时,引导企业加快火电机组检修,力争在安全、检修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抢抓进度促生产。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配合单位:广西电网公司、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十五)加快推进煤炭储备中心建设。成立广西煤炭配送储备中心,在沿海港口和桂中地区设置储备基地,增强我区对煤炭供应的调控能力。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自治区国资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十六)积极推进在区外建立煤炭生产基地。组建广西煤炭集团,在贵州等地以及东南亚等国建立煤炭生产基地,形成年产2000万吨煤炭生产能力。
责任单位:自治区国资委、广西投资集团。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
(十七)加强能源规划研究及编制,建立能源预警机制。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能源供需研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能源发展规划和预警机制,加快新电源项目建设,确保能源供应,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十八)成立自治区保障电力供应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能源供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自治区能源预警中心,建立能源供需预测预警制度,按月对能源供给、需求进行监测分析,做好煤、电、油供应跟踪监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道喜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束华自治区工信委主任
章远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黄进平广西电网公司总经理
成员:潘峰自治区工信委副主任
高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曾纪芬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田凤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杨绿峰自治区住建厅总工程师
周一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程华兴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
任少卿南宁铁路局副局长
黄家林广西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钱进强广西物资集团副总经理
廖日裕广西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信委,办公室主任由潘峰同志兼任。
各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对供煤、发电、用电等情况展开检查指导,进行跟踪协调服务,全力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工信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
(十九)建立黔桂两省区经(工)信协调机制。成立自治区工信委与贵州省经信委联合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两省区经信委(工信委)分管领导担任,在贵阳市办公。各有关火电企业也派出工作组到贵州省开展工作,落实煤源。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配合单位:各有关火电企业。
(二十)加大节约用电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节约用电知识,宣传节能典型,进行深度报道,提高全民节约用电意识,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节约用电,在全社会形成科学用电、节约能源、节约用电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住建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广西日报社、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