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百政办发〔2010〕59号
颁布日期:2010-04-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0〕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百色市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全力抓好全市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按照这一总体要求,2010年的主要工作有:

一、强化应急值守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值班制度。一是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下属有突发事件较多的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值班室,要在体制上从非常设机构向常设机构转变,机制上从轮流值班向专职值班转变,职能上从公共科室向专业科室转变。二是县(区)政府要确保有熟悉业务人员24小时值班;推进乡(镇)政府值班室的设置,年内作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的乡(镇、街道),要规范值班室的建设;村(社区)在突发事件敏感期和处置期确保有人员值班。三是煤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规范值班室的设置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水平。一是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明确落实负责信息报送的领导和信息员,并登记在册,人员变动要及时调整到位。二是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存在问题的整改,认真解剖分析信息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等问题个案,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措施,杜绝同类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格实行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制,增强信息报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不按规定和要求报送信息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充分发挥应急值班信息报送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信息上报渠道互通互享;加强信息筛选审核,确保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

二、深化“一案三制”建设

(一)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一是提高应急预案的覆盖率。做好市、县(区)两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检查统计工作,加快未编制或正在审核预案的编制工作,市、县(区)两级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编制率达到100%;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和企业等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乡(镇)、街道、学校和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要达到70%以上,社区和村级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要达到30%以上。二是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结合实际、操作性强、实效性高的要求,重点对第一轮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预案汇编成册;部门应急预案要实行预案倒查编制,选择已经启动过,或虽未启动但预案实施的情况和条件已发生变化的应急预案,根据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经验和教训,结合新的情况和条件,抓紧修订编制;基层应急预案要按照责任明确、思路清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记忆和讲究实效的要求进行修订。三是提高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关联性。开展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检查,协调解决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纵向之间和横向之间互相抵触和互不衔接的问题,加强应急预案的关联性和协同性。

(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重点建立完善县级政府应急办事机构,落实县级专(兼)职应急干部,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进一步细化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的职能划分,明确相互间的工作关系,推动政府应急管理职责、机构、编制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二是完善18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工作机构的建设。对照市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着力健全完善、调整充实市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18个应急专项指挥机构。三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组织要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人员。

(三)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一是完善预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分析会商制度,坚持每月一次和重大活动前召开分析会商会议,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反应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公共安全形势的分析与研究,探讨与公安、国安、安监等部门的常态信息交换共享制度,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预测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完善各专项指挥部工作制度。市、县两级要加强制定和完善应急委下属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三是建立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机制。争取年内制定一套较完整的应急管理工作考核体系及其配套的相关制度,将应急管理工作考核作为单位和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以相关单项法律法规应急管理体系为依据,在深入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及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渐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一)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重点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调研论证和编制工作,做好应急体系重点项目立项、申报。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建设市、县(区)以驻军、武警、消防、公安和预备役民兵为骨干力量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以矿山救护、森林消防、医疗救护、防汛抗旱、企业救护队、公共基础设施抢修队伍等为基本力量的专业队伍。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学校等基层组织要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基层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规律和特点,组建先期应急处置队伍。

(三)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年内组建自然灾害、公共卫生、重大事故、社会安全等领域应急专家队伍,聘请市县两级有关专家以及邀请自治区级专家组成市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作用,提高应急决策和应急处置的科学性。

(四)推进应急管理平台建设。根据国家应急信息分类分级标准,先期开展各类公共突发事件接报、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信息库,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的预案数据库,应急资源储备信息库,应急队伍数据库,应急场所图文信息库、排查安全隐患信息等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确保信息准确性,初步建立应急信息平台信息库。

(五)加强应急资源储备。按照社会与专业储备、政府与商业储备、实物与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二储两库一所”建设,即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和运输能力储备建设,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和企业、商场物资储备库建设,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根据经常发生、危害大、处置时限短的灾种以及不同区域的分布特点,督促指导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物资储备的统筹规划和科学布局。

(六)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强化应急管理干部学习制度,加强各级干部应急管理知识能力的教育培训,举办应急管理学习培训班,重点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工作培训班。组织各县(区)、有关单位参加自治区开展的培训班。组织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到区外先进地区学习考察。

(七)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级别、不同规模的预案演练,着力加强和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完备性、应用的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今年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污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等应急演练。力争年底专项应急预案累计演练率达到40%,部门预案累计演练率达到35%。

四、大力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传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活动,在右江日报开设宣传专栏,在百色电视台设定滚动新闻,宣传应对法的有关条款和解读内容。围绕《公众防灾避险应急手册》发放工作,举行《公众防灾避险应急手册》发放仪式,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活动周,普及基本的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技能。加强应急管理科普知识的常态化宣传,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源管理等知识,使其真正深入老百姓心里,倡导人民群众通过科学合理的生产方式、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开展应急管理区域合作

(一)开展跨省区域合作。按照“积极主动、平等开放、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以突出跨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共同应对处置为目标,积极主动与百色市相邻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曲靖市,贵州省黔西南、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建立应急管区域合作机制,有关县(区)进一步与云南、贵州接壤的有关州(市)、县开展跨省区域合作,建立三省(区)之间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二)加强区内跨市应急管理合作。各有关县(区)政府要同时推动与区内相邻市、县人民政府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通过签订合作项目、合作协议、召开座谈会、组织参观考察、观摩应急演练、相互通报信息、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等方式建立健全合作机制。

六、强化督促检查

组织开展到基层调研活动,结合调研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应急管理人员配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管理区域合作等工作,并在全市范围进行应急管理工作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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