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检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0〕112号
颁布日期:2010-06-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检查的通知

北政办〔2010〕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协助做好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相关工作安排表〉的通知》(北政发〔2010〕22号)要求和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07年以来,我市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检查主要内容和分工如下:

(一)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海河堤加固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以及水源保护、水土保持、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由市水利局负责;

(二)农村沼气、退耕还林、防护林体系、湿地保护、森林防火体系建设等生态建设情况,由市林业局负责;

(三)渔港等海洋与渔业基础设施、动物防疫、良种养殖等渔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

(四)农村道路和农村公交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由市交通局负责;

(五)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南方电网北海供电局负责;

(六)城镇规划建设和村庄规划建设情况,由市建委负责、市规划局配合;

(七)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由市教育局负责;

(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以及改水、改厕建设情况,由市卫生局负责;

(九)农村文化、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由市文化局负责;

(十)农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由市民政局负责;

(十一)农村通讯基础设施情况,由电信公司负责;

(十二)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良种种植、农民培训、农村信息化等基础设施情况,由市农业局负责;

(十三)农业机械化情况,由市农机局负责;

(十四)农村物流通体系建设情况,由市商务局负责;

(十五)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情况,由市环保局负责;

(十六)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由市经委负责;

(十七)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情况,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二、检查方式

采取分县区检查和行业的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自查(2010年6月8日前)。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开展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现状、2007年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完成多少个投资项目、完成投资额和投资构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今后的工作设想、建议。

(二)抽查(6月8日-6月10日)。各检查小组分赴各县区进行抽查,通过抽查,实地了解我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提出建议对策,督促整改。并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检查情况上报检查组办公室。

三、调研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检查工作。市政府成立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检查组。

组长:陈玉玉副市长

副组长:庞天宏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继达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武团市水利局局长

卢永佳市农业局局长

成员:庄宗球市发展改革委纪委书记

吴志全市水利局副局长

何锐宗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陈晓毛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全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王雄市扶贫办副主任

刘刚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陈言启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才能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颖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德胜市建委副主任

李金印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卢学军市环保局副局长

蒋罗生市民政局副局长

苏崇辉市供销社纪委书记

顾济江北海供电局副局长

检查组设办公室和合浦县检查小组、海城区检查小组、银海区检查小组、铁山港区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材料上报。合浦县检查小组由市水利局副局长牵头,市农业局、交通局、劳动保障局、扶贫办各1名科级领导组成。海城区检查小组由市文化局副局长牵头,市水利局、林业局、供销社各1名科级领导组成。银海区检查小组由市教育局副局长牵头,市文化局、市卫生局、民政局各1名科级领导组成。铁山港区检查小组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建委局、环保局各1名科级领导组成。

(二)要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7月底前完成整改,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书面向市政府说明原因。

(三)要及时报送材料。各部门要将行业自查报告于6月10日前将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本上报送市政府,抄送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检查工作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059456;邮箱:[email protected]。6月15日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检查组办公室汇总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检查情况上报市政府。

二○一○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农业农村检查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4日印发

(共印80份)

内容概述:北政办〔2010〕1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协助做好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相关工作安排表〉的通知》(北政发〔2010〕22号)要求和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基础设…

内容全文

内容全文

北政办〔2010〕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协助做好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相关工作安排表〉的通知》(北政发〔2010〕22号)要求和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07年以来,我市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检查主要内容和分工如下:

(一)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海河堤加固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以及水源保护、水土保持、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由市水利局负责;

(二)农村沼气、退耕还林、防护林体系、湿地保护、森林防火体系建设等生态建设情况,由市林业局负责;

(三)渔港等海洋与渔业基础设施、动物防疫、良种养殖等渔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

(四)农村道路和农村公交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由市交通局负责;

(五)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南方电网北海供电局负责;

(六)城镇规划建设和村庄规划建设情况,由市建委负责、市规划局配合;

(七)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由市教育局负责;

(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以及改水、改厕建设情况,由市卫生局负责;

(九)农村文化、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由市文化局负责;

(十)农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由市民政局负责;

(十一)农村通讯基础设施情况,由电信公司负责;

(十二)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良种种植、农民培训、农村信息化等基础设施情况,由市农业局负责;

(十三)农业机械化情况,由市农机局负责;

(十四)农村物流通体系建设情况,由市商务局负责;

(十五)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情况,由市环保局负责;

(十六)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由市经委负责;

(十七)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情况,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二、检查方式

采取分县区检查和行业的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自查(2010年6月8日前)。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开展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现状、2007年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完成多少个投资项目、完成投资额和投资构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今后的工作设想、建议。

(二)抽查(6月8日-6月10日)。各检查小组分赴各县区进行抽查,通过抽查,实地了解我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提出建议对策,督促整改。并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检查情况上报检查组办公室。

三、调研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检查工作。市政府成立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检查组。

组长:陈玉玉副市长

副组长:庞天宏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继达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武团市水利局局长

卢永佳市农业局局长

成员:庄宗球市发展改革委纪委书记

吴志全市水利局副局长

何锐宗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陈晓毛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全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王雄市扶贫办副主任

刘刚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陈言启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才能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颖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德胜市建委副主任

李金印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卢学军市环保局副局长

蒋罗生市民政局副局长

苏崇辉市供销社纪委书记

顾济江北海供电局副局长

检查组设办公室和合浦县检查小组、海城区检查小组、银海区检查小组、铁山港区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材料上报。合浦县检查小组由市水利局副局长牵头,市农业局、交通局、劳动保障局、扶贫办各1名科级领导组成。海城区检查小组由市文化局副局长牵头,市水利局、林业局、供销社各1名科级领导组成。银海区检查小组由市教育局副局长牵头,市文化局、市卫生局、民政局各1名科级领导组成。铁山港区检查小组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建委局、环保局各1名科级领导组成。

(二)要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7月底前完成整改,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书面向市政府说明原因。

(三)要及时报送材料。各部门要将行业自查报告于6月10日前将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本上报送市政府,抄送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检查工作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059456;邮箱:[email protected]。6月15日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检查组办公室汇总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检查情况上报市政府。

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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