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组团参加2011·广西名特优新农产品上海展销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组团参加2011·广西名特优新农产品上海展销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河政办发〔2011〕2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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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1-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组团参加2011·广西名特优新农产品上海展销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2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河池市组团参加2011·广西名特优新农产品上海展销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河池市组团参加2011·广西名特优新农产品上海展销会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组织参加2011·广西名特优新农产品上海展销会的通知》(桂农业发〔2011〕84号)精神,为完成好自治区下达的工作任务,扩大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知名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上海市场。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组团参加由自治区农业厅、商务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农产品市场协会共同主办的2011·广西名特优新农产品上海展销会。为确保我市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围绕产业升级、消费升级和适应市场需求,以名特优新农产品上海展销会为平台,以做强河池加工农产品品牌为抓手,以扩大加工农产品销售市场为重点,精心组织好组团参加2011·广西名特优新农产品上海展销会活动工作,加大宣传攻势,培养、巩固和扩大我市农产品上海消费群体,推动河池名特优新农产品进入上海市场,扩大河池名特优新农产品在沪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达到宣传河池、促进交流合作、拓展上海市场空间、推进贸易的目的,促进我市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活动主题和内容
(一)主题。
生态绿色美广西,优质特色好产品。
(二)内容。
1.在上海农业展览馆举办广西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活动。
2.在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举办广西农产品展销馆开馆仪式。
(三)展销形式。
在上海农业展览馆以销售为主,成果(产品)展示为辅;在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广西农产品展销馆以产品展示为主。
(四)地点、时间和规模。
2011年12月23日—26日在上海农业展览馆举办广西名特优新农产品上海展销会,全区设187个标准展位,我市设14个标准展位。展销会开幕当天在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举行广西农产品展销馆开馆仪式,全区共展示150个优质农产品,其中我市展示12个。
(五)展销期间的重大活动。
参加自治区举办的采购商专场、开幕式、农业项目推介会暨签约仪式及广西农产品展销馆开馆仪式等活动。
三、组织机构和分工
(一)成立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河池市组团参加2011·广西名特优新农产品上海展销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统一组织协调展销工作。组委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韦国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覃康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石光文市农业局局长
韦平市商务局局长
李可东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员:韦炳军市农业局副局长
覃嗣佑市商务局纪检组长
覃加年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韦太高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孟众民宜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志伟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欧海冠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志农南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龙慧芬天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韦杏立东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姚光明巴马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邓纯勇凤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韦名芮都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卢阳大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筹备及展销事务工作。办公室由秘书组、种植业产品展销组、水产畜牧产品展销组、招商推介组4个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石光文
副主任:韦炳军、覃嗣佑、覃加年
成员:韦御敏、李敏玲、唐焰、梁玉珍,各县(市、区)农业局、商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经局、水果局局长
现场总指挥:石光文
现场副总指挥:李可东、韦炳军
现场联络人:李敏玲、唐焰
办公室联络员:牙廷卷
(二)分工与职能。
l.秘书组。由市农业局人员组成,负责总联络与总协调;协调各展销组和各县(市、区)的组展工作;做好工作方案的制定、文件的草拟、报表材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展销成果统计和展销周工作总结;负责市本级进沪组展工作人员食宿、交通安排,进沪展品运输,市本级整个活动的经费预算、申请经费报告、经费筹措、开支及报账,协助各县(市、区)组展及参展人员住宿等后勤工作。
组长:韦炳军
副组长:李敏玲、唐焰
组员:黄安、黄一梅、牙廷卷、卢贵
2.种植业产品展销组。由市农业局人员组成,负责协助各县(市、区)组织我市果蔬、粮油等种植业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协会参展及现场指挥与协调,做好与各县(市、区)的对接和种植业产品展销服务等。
组长:韦炳军
副组长:韦御敏、李敏玲、梁玉珍
组员:黄安、牙廷卷
3.水产畜牧产品展销组。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人员组成,负责协助各县(市、区)组织我市水产畜牧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或协会参展及现场指挥与协调,做好与各县(市、区)的对接和水产畜牧产品展销服务等。
组长:李可东
副组长:覃加年
组员:韦庄备、覃汉振
4.招商推介组。由市商务局人员组成,负责我市认购1块广告牌作为宣传推介我市特色产品或人文景观(也可发动企业认购);负责落实1对以上签约企业。
组长:韦平
副组长:覃嗣佑
组员:杨再栋、韦剑、黄家常、杨秀宇
四、展位分配与组展要求
自治区分配给我市的任务是14个农产品展销标准展位和12个农产品展品种。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货源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尽可能组织生产、加工企业参展。本次展销会以销售为主、展示为辅,各展位要组织充足货源参展,保障4天展销期内有产品出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做好组织展销各项工作。农产品展销展位及展示优质农产品分配见附表3。
五、参展对象
我市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大型超市、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均可参展,产品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以及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优先参展。参展产品必须保证品质、安全、健康。参展的食品类企业报名时须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参展时企业须备好工商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有效期内的检疫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原件。
六、展销费用
(一)市本级组展工作人员、签约企业代表的食宿和往返交通费以及市本级认购广告牌等公共事务支出费用由市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二)各县(市、区)和企业参展办展人员交通、食宿、布展费用、广告牌认购等费用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企业自筹解决。
七、工作进度安排
11月29日前,召开任务布置会,明确任务。
11月30日前,组委会办公室秘书组、种植业产品展销组、水产畜牧产品展销组和招商推介组完成本组工作方案。
12月1日前,上报各县(市、区)现场布展整体设计效果图、定购现场广告,并将广告款汇入市农业局账户转汇农业厅账户。
12月1日前,核定参展企业及展位、布展整体设计图。
12月2日前,上报各县(市、区)参展企业名单、参展产品清单和数量。
12月8日前,落实邀请上海客商名单。
12月12日前,完成展馆布展设计。
12月11日前,上报签约报名表。
12月21日前,组织参加展前预备会。
12月22日前,展品进沪到位,完成展馆搭建及展馆布展工作。
12月23日上午,展销会开幕,举行采购、经销商专场活动,农业项目推介会。
12月23日下午,举办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广西农产品展销馆开馆仪式。
12月23日—26日,销售、展示。
12月26日下午5:00,闭馆。
八、其它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组织、帮助本地参展企业做好产品宣传资料、产品运输等参展准备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按指标分配名额(见附件3)组织辖区内的企业参展,并在参展企业填好参展确认表并盖章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农业局于12月2日前将参展企业名单送达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联系电话:2286460,2203707)。
(三)请市商务局于12月11日前确认并将参加签约的双方代表名单送组委会办公室,并督促企业准时参加签约仪式。
(四)请各县(市、区)于12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分管领导、联络人的名单(含姓名、电话、电子信箱)报组委会办公室。
(五)展销会展位分配图请登录公共邮箱自行下载,邮箱:[email protected],密码:123456789gx。
未尽事宜,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组委会办公室秘书组联系电话(传真):220370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唐焰(13557888026)、黄一梅(15878869399)、牙廷卷(13877889951)。
种植业产品展销组联系电话:2292483,联系人:李敏玲(13707789716)。
水产畜牧产品展销组联系电话:2281376,联系人:韦庄备(13132788277)。
招商推介组联系电话:2284580,联系人:韦剑(15807785177)
附件:1.2011广西名特优新农产品上海展销会企业参展确认表
2.广西农产品展销馆开馆企业参展确认表
3.展销会展位及展示品种分配表
4.自治区组织的重要活动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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