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1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1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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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1-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1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来宾市“119消防宣传月”工作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来宾市2011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的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为指导,以“119消防宣传月”为载体,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为目标,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大力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长青为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罗志广、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杨杰为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县(市、区)“119消防宣传月”的各项工作。
三、活动时间及主题
活动时间:11月1日至11月30日,其中11月9日为消防宣传日。
活动主题: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四、活动内容
以“全民参与,清剿火患”作为今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充分发挥“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聚焦”效应,结合当前重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政府、社会和消防部门“三位一体”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曝光火灾隐患,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发动单位和教育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一)各级政府的宣传活动
1.“119”消防宣传日当天,在来宾日报发表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的署名文章,分析当前全市火灾形势,呼吁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各项消防宣传活动,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2.活动期间,由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带队,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3.活动期间,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开展力度,在全市各有关乡(镇)、村(屯)发放宣传单,有条件的可以播放电影电视,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活动
1.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工作,集中对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利用板报、宣传栏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乡(镇)、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等媒体,采取悬挂防火旗和条幅、出板报和墙报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各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要以社区为宣传阵地,在墙报、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图片等,切实提高社区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市政局要为“119消防宣传活动月启动仪式”提供场地,并指定一条市区主干道作为消防部门设置消防宣传广告牌的宣传主阵地(广告牌设置保存1年);来宾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要向全市手机用户编发手机短信宣传消防知识;来宾日报、来宾电视台、来宾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宣传优势,派出记者对“119消防宣传活动月启动仪式”和宣传月期间的各项消防宣传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其中电视台要在晚间黄金时段节目中插播消防宣传标语字幕,电台、报纸要播放、刊登消防宣传安全知识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良好氛围;各车站、商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利用广播、车载电视等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科教片。
3.11月1日至30日,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自查自纠火灾隐患;普遍开展一次班前、课前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掌握岗位防火安全要领和日常防火逃生常识;举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发放一批消防宣传资料;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座谈会。
4.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要分期分批组织人员参观本地的消防站,并组织单位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三)消防部门组织协调的宣传活动
1.11月9日上午,在市区红水河大道北端(市政府大楼西北面)举办“119消防宣传活动月启动仪式”,请分管消防工作的市领导发表讲话,并通过设立消防安全知识法规咨询台,设置消防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举行消防知识有奖竞猜活动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消防知识,解答市民疑问。此外还组织开展现场消防装备器材使用演示和楼层火灾扑救演练(起火楼由脚手架搭设,分3层、高12米,演练包括起火、疏散、救生、爆炸,灭火等环节)。
2.“119”消防宣传启动仪式结束后,组织流动消防宣传车和自愿消防宣传服务队沿主要街道穿行,播放消防宣传广播和免费发放消防宣传材料。
3.11月9日前后,与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联系,向全市手机用户编发手机短信宣传消防知识。
4.“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当天,在市政局指定的一条市区主干道两旁安装消防宣传广告牌,打造消防宣传一条街。
5.“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统一制作3000册消防宣传台历,免费向社会单位和群众发放,以达到宣传消防知识的效果。
6.11月1日至30日围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报道当前“清剿火患”战役,集中曝光一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大力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形成强大的社会宣传攻势。
7.11月1日至30日,督促指导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普遍开展灭火实战演练活动。
8.活动期间,全市各消防站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邀请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参观消防站,并组织好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9.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组织对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型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多部门联合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10.在报刊、网络上刊登有关消防常识、法律、法规的消防知识竞赛题,同时向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学校、企业和有关单位免费发放2万份试卷,所有参与者均可参加抽奖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11.活动期间,举行一次表彰仪式,为参与消防知识竞赛的获奖者颁奖,同时还在全市集中表彰一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12.活动期间,邀请来宾日报、来宾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到相关消防大队体验采访。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早策划部署。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加强《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传贯彻工作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周密安排部署。要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满足社会需要、群众喜闻乐见和具有良好效果的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营造宣传声势。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宣传活动,充分调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各行业参与消防宣传工作的热情,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努力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化轨道。各地要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消防宣传格局和整体协同作战的优势,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热潮。
(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本着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把握公众对消防安全的现实需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有的放矢、生动活泼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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