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4〕7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顺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能力,根据《贵州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4年底前,全市所有环境监测站具备开展基本监测工作的条件,基本完成空气质量、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环境监测站达到环保部西部地区建设标准,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全面提升。到2017年底,环境监测应急能力建设全面加强。

二、工作任务

(一)环境监测站基础能力建设

1、环境监测站实验用房建设

2015年,全市环境监测站全部达到建设标准。市级实验用房面积达2500平方米,县级实验用房面积达1000平方米。

2、基本仪器建设

按照能力建设标准市级配置约1872万元设备;每县(区)配置约600万元设备。

3、队伍建设

2015年前,人员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市环境监测站人员达70人,县级监测站人员达10人。

(二)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1、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西秀区建设4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平坝县建设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普定县建设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镇宁自治县建设2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关岭自治县建设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紫云自治县建设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2、建成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传输管理平台。

3、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建设黄果树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1个。

(三)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2016年前配置约950万元的设备,完成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任务。

三、安顺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重点

(一)环境监测站基础能力建设

1、环境监测站实验用房建设

2014年底建成市环境监测站实验用房;完成西秀区环境监测站实验用房改造;按标准增加镇宁自治县环境监测站实验用房面积;建成普定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的环境监测实验用房。

2、仪器配备

2014年市级财政投入约733万元用于市环境监测站设备采购,2014年年底基本完成达标建设任务,2015年上半年申请验收。

2016年前西秀区投入约600万元,完成监测站基本设备配备;平坝县、普定县、镇宁自治县环境监测站已有150万元的基本设备,还需各自投入约450万元完成设备配备;关岭自治县环境监测站已有200万元基本设备,还需投入约400万元完成设备配备;紫云自治县环境监测站已有50万元基本设备,还需投入约550万元完成设备配备。

(二)自动监测能力

1、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

紫云自治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014年底前投运。

2、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传输管理平台在2014年底前建成投运。

3、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黄果树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2014年建成使用。

(三)环境应急监测能力

2014年市本级投入约840万元进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数字环保)一期工程建设,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不足部分在二期、三期工程中逐步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1、市县两级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补助资金用于环境监测、应急能力建设。

2、依照《贵州省环境保护工作条例》,市县两级环境监测能力和市应急能力建设缺口资金可从每年度的环保专项资金中列支,确保在2017年达到要求。

(二)人员保障

市环境监测站现有人员40名,2014年度招聘(选调)人员10名,2015年达到标准。西秀区、平坝环境监测站现有人员各10名,已达到标准。关岭自治县环境监测站现有人员5名,镇宁自治县环境监测站现有人员9名,普定县环境监测站现有人员9名,紫云自治县环境监测站现有人员3名,需新增人员由所属县政府按程序办理,保证在2015年达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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