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2011年重大建设项目工作任务及投资计划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府办发〔2011〕32号
颁布日期:2011-03-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2011年重大建设项目工作任务及投资计划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1〕3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抓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工作,确保投资和项目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如期完成,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安顺市2011年重大建设项目工作任务细化实施方案》,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协调,统筹抓好落实。50个重大项目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抓落实,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确定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投资计划,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二、强化督查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督查督办力度,要深入项目一线,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有关项目信息报送的要求,每月1—2日和16-17日向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项目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报送项目进展和完成投资情况,并于2011年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和2012年1月5日前,分别报送季度完成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和完成投资情况将由相关部门定期进行通报。

附:安顺市2011年重大建设项目工作任务及投资计划细化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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