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2013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2013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1-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2013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3年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迎考工作,根据年初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2013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3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
二、考核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完成2013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情况。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文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
副组长:邹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桂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孔德全(市财政局副局长)
方军祥(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张艺(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人员
四、考核分组
第一组
组长:邹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阳波(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七处、市规划局各1名工作人员,市公安消防支队肖俊红、覃正勇、刘梅、罗宗正组成。
联络员:罗宗正(联系电话:13809494444)
考核范围:南明区政府、花溪区政府
第二组
组长:方军祥(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成员:由市督办督查局、市卫生局各1名工作人员,市公安消防支队周亮、谭向滨、杨波组成。
联络员:杨波(联系电话:13985516366)
考核范围:云岩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第三组
组长:冯晓伟(市规划局总建筑师)
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各1名工作人员,市公安消防支队范良松、徐浩、曾梓航、柳亚津组成。
联络员:曾梓航(联系电话:13312218395)
考核范围:乌当区政府、观山湖区政府、清镇市政府
第四组
组长:万晓鸿(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由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各1名工作人员,市公安消防支队张欣慰、张璐、路超组成。
联络员:路超(联系电话:13608594615)
考核范围:息烽县政府、修文县政府
第五组
组长:郑彪(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由市监察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各1名工作人员,市消防支队秦舸、何雪融、李鲲、梁瑞组成。
联络员:梁瑞(联系电话:13595007373)
考核范围:白云区政府、开阳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五、考核方法
(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听取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贵阳市2013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汇报。
2.对照《贵阳市2013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标准》查阅工作印证资料。重点检查:
(1)部署、推进本辖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2)组织对下级政府、部门(行业)开展消防工作年终考核情况。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政府专职队、志愿队及1000人以上村寨的志愿队)建设印证资料。
(4)消防规划的文本及政府批复实施文件。
(5)组织对市政消火栓进行维修、增建的印证资料。
(6)各类经费的预算、拨付凭证(包括: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等)。
(7)组织对乡、镇和社区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达标验收和创优评比工作的印证资料。
(8)营房建设的有关印证资料。
(9)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粮食、安监等行业部门履行消防教育培训和落实消防监督责任的情况。
3.实地检查。
(1)核查辖区内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情况。
(2)实地检查1个乡(镇、社区)消防责任机制建设、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应急疏散演练等情况,以及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情况。
(3)实地抽查5具消火栓。(只抽查2013年初核查时有故障的消火栓)
(4)结合对乡镇的检查,实地检查1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招收和各项保障情况。
(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贵阳市人民政府2013年职能和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自查(部门和单位名单见附件1),并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刘燕;联系电话:15286095132)。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年初市政府下发的考核评分细则和有关考核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二)考核组要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逐项对照考核细则的内容进行检查,并认真作好记录。
(三)检查结束后,考核组要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并将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对每个被查单位均需出具一份考核书面材料),于12月3日上午12:00前经考核组组长审定后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刘燕;联系电话:15286095132),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
(四)各考核组具体行程由组长在考核时间内自行安排,工作车辆由组长单位安排1辆,市公安消防支队为每组安排1辆。
附件:1.报送2013年消防工作自评报告的部门和单位名单
2.贵阳市2013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年度考核登记表(略)
2013年11月24日
附件1
报送2013年消防工作
自评报告的部门和单位名单
一、七类行业主管部门
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
二、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生态文明委、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档案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气象局、贵阳供电局、市供水总公司、贵州燃气公司、中石油贵阳分公司、中石化贵阳分公司、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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