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贵阳市应急管理网》内容更新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贵阳市应急管理网》内容更新保障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发〔2010〕8号 |
|---|---|
| 颁布日期:2010-01-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贵阳市应急管理网》内容更新保障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属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工作,及时发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提高公众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市政府应急办建成了贵阳市应急管理网(网址为http://www.gyyj.gov.cn),并于2009年6月28日正式开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网站内容更新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市政府应急管理网站内容要突出应急管理工作特色,及时发布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领导讲话、规范性文件、突发事件等信息,普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公众危机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一)协同建设,资源共享。网站内容更新工作由市政府应急办与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单位共同保障。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工作信息资源优势,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利用。
(二)及时准确,主题鲜明。网站要紧紧围绕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有效整合、利用全市相关资源,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信息。
(三)加强宣传,普及常识。要充分借助网络优势,大力宣传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应急知识等,努力提高公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全市营造“关注应急管理,参与应急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上网内容管理,努力构建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网站安全有序运行。
二、保障方式
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的内部刊物、新闻通稿、国内权威媒体(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
天极内容管理系统(网址:fabu.gygov.gov.cn:8080)是市应急管理网站发布信息的后台,各区(市、县)、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单位可通过该系统报送、编校信息,市应急办审核通过后将及时发布(该系统用户名、密码及网址已发至各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网站内容的规划建设、信息更新的督促协调等工作。
(二)市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的技术支持、设备维护和安全保障等工作。
(三)各区(市、县)、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应急管理网站栏目内容更新保障方案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并负责对信息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报。
(四)各区(市、县)、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内容更新保障工作。
附件:市政府应急管理网站栏目内容更新保障方案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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