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全市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全市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全市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下达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目标任务

(一)分级目标。

1.财政总收入安排2,083,138万元,较上年增长16.83%。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433,729万元,较上年增长16.01%。其中:市本级341,850万元,较上年增长16%;钟山经济开发区29,034万元,较上年增长27.44%;六枝特区129,757万元,较上年增长17.36%;盘县516,795万元,较上年增长15.08%;水城县232,093万元,较上年增长16%;钟山区184,200万元,较上年增长16.07%。

(二)分部门目标。

1.国税部门。全市国税部门组织财政总收入安排599,962万元,较上年增长22.19%,其中市级49,04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市、县级收入)安排132,005万元,较上年增长25.69%,其中市级49,049万元。

2.地税部门。全市地税部门组织财政总收入安排952,626万元,较上年增长25.6%,其中市级215,75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市、县级收入)安排771,174万元,较上年增长29.11%,其中市级215,750万元。

3.财政部门。全市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安排530,550万元,较上年下降0.57%,其中市级77,050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对照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密切财政、税务及其他经济主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强化调度分析,加强信息沟通,切实增强对收入形势的预判能力和科学决断能力,解决好组织收入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目标任务全面或超额完成。

(二)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完善制度,细化措施,加强税法宣传,加大稽查力度,切实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税收征管。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收入质量。

(三)各县(特区、区)、钟山经济开发区分解目标任务时,可结合当地实际在收入结构上作适当调整,并将按部门和税种分解落实情况于2014年4月19日前报市财政局。

201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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