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8-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直各单位:
今年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天津“8.12”爆炸事故发生后,8月18日,我州惠水县雅水镇发生一起民房火灾,造成3人死亡,省、州领导相继作出批示。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各级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持我州火灾形势平稳,全力确保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消防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紧盯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坚决杜绝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确保全州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排查和整改。
一要突出抓好整治重点。各县(市)、各部门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火灾隐患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再次迅速作出部署,分门别类的开展好排查工作。要按照“四个严查”(严查手续办理、严查规划布局、严查责任落实、严查消防设施)的工作要求,全面进行一次以易燃易爆企业(烟花爆竹、油库、储气库、加油加气站等)、城市综合体、社会福利机构、中小学校校舍、医院、商(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文物古建筑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密排查,严格整治。
二是要突出抓好农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防火宣传,全面排查1次农村(社区)火灾隐患,搞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老弱病残聚集地和个体私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小火酿大灾、小事故大影响的现象。
三要突出抓好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保卫。抗战胜利70周年期间,国家将安排系列重大纪念活动,举世瞩目、举国关注,政治意义重大。各县(市)、各部门要全力落实消防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实现活动举办期间全州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以全州的安全稳定来支持全省乃至全国的安全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各县(市)、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在国庆节前组织一次系统性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手机短信、电视大屏、宣传标牌等载体,广泛开展防火灭火常识宣传和火灾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要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六进”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加大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伤残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宣传力度,不留盲点,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的责任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火灾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黔南州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