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色铜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府办发〔2015〕59号
颁布日期:2015-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色铜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铜府办发〔2015〕5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绿色铜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绿色铜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观,以建设生态文明,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以守住两条底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总任务;以重点涉林工程为依托,以县乡村造林绿化、裸露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和森林资源保护为关键,用3年时间,全面绿化宜林荒山荒地,将符合政策条件的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实现森林经营水平和管护成效显著提高,城郊、村寨、通道、景区及园区景观效果明显改善,努力把林业培育为生态建设的增长点、农民收入的增长点、产业发展的增长点,为我市山地高效农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任务明确到县、乡、村,大力实施工程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多层次、多形式推进绿色铜仁建设。

生态优先,振兴产业。将改善生态作为绿色行动的首要目标,统筹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的需要,积极引进市场主体,不断创新经营方式,大力发展山地特色优势经济林、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最大限度地实现绿化和产业化的有机结合。

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尊重和引导群众意愿,科学合理安排造林方式、造林树种和经营管理措施,最大化地增加森林植被和提高土地综合产出。

(三)总体目标。

到2017年,完成造林绿化任务81万亩,其中县乡村造林绿化人工造林50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退耕还林16万亩。进一步提高森林质量,完成森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项目30万亩,辐射带动12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9%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内,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在3‰以内,古树大树保护率达到100%;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封山育林。

充分利用自然恢复能力,辅以人工促进措施,在适合封山育林条件的地段,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及县乡村造林绿化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封山育林15万亩,其中碧江区0.9万亩,万山区0.2万亩,玉屏县2.1万亩,石阡县8.4万亩、思南县0.3万亩,德江县0.1万亩,沿河县0.5万亩,松桃县2.5万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二)大力实施人工造林。

对立地条件较好的宜林荒山荒地,采取人工造林措施,主要通过县乡村造林绿化财政专项资金、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森林植被恢复费、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工程,实施人工造林任务50万亩,其中:碧江区1.1万亩,万山区0.2万亩,江口县5.3万亩、玉屏县2.3万亩,石阡县1.1万亩、思南县1.8万亩,印江县0.5万亩、德江县0.5万亩,沿河县9.6万亩,松桃县27.6万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三)大力实施退耕还林。

2015-2017年,实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确保完成16万亩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退耕还林任务,其中:碧江区0.8万亩,万山区1.7万亩,松桃县1.7万亩,玉屏县0.15万亩,江口县0.45万亩,石阡县1.3万亩,印江县1.99万亩,思南县3.51万亩,德江县1.0万亩,沿河县3.4万亩。(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四)大力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

在植树造林,恢复植被覆盖的同时,大力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改善山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通过坡改梯、生物埂等措施,平整土地,拦截水土,提高耕地生产能力,配套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蓄水保土,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水土资源。紧密结合当地小城镇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降低石漠化地区人口压力。积极开展农村能源建设,降低薪柴消耗,保护生态建设成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五)大力推进山地产业结构调整。

以坡耕地为重点,充分利用立地条件较好的宜林荒山和“四旁”地,通过实施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财政扶贫、现代农业发展等工程项目,连片推进,规模经营,结合地域条件,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发展思路,围绕100万亩油茶、200万亩茶叶、200万亩核桃、100万亩竹子产业、7万亩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目标,继续积极培育油茶、茶叶、核桃、竹子等特色种植业和花卉苗木产业。大力引入市场主体,通过规范、引导土地流转和参股入股,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提供技术支持等措施,培育壮大企业、合作社、大户、家庭林场等经营组织。着力推广良种良法,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探索林药、林草结合等立体经营模式,以短养长,互利互补。统筹产品加工、生态旅游,延长产业链。

碧江区、万山区、松桃县、玉屏县作为油茶产业发展核心区,江口县、石阡县、思南县作为油茶产业发展重点拓展区。2015-2017年发展油茶24万亩,其中2015年8万亩,2016年8万亩,2017年8万亩。

印江县、思南县、石阡县、德江县、沿河县大力发展茶叶产业和核桃产业。2015-2017年发展茶叶55.2万亩,其中2015年18.1万亩,2016年19.5万亩,2017年17.6万亩。发展核桃36万亩,其中2015年12万亩,2016年12万亩,2017年12万亩。

环梵净山周边、主要江河干流及其支流两岸、主要通道两侧适宜区域集中连片发展竹子产业。2015-2017年发展竹子25万亩,2015年发展5万亩,2016年10万亩,2017年10万亩。

依托市县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结合点、集镇,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2015-2017年,发展花卉苗木产业7万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农委、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六)大力开展城乡绿化美化。

加快建设生态城市,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改善生态景观环境,展现“显山、露水、见林、秀美”山水园林城市风貌。加强绿色小城镇创建,完善小城镇规划,促进整体布局与自然融合,形成城在山中、房在林中、人在绿中的生态格局。大力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绿化美化,重点抓好省级以上民族特色村寨绿化美化,积极发展庭院经济,美化农户庭院;加强通村道路绿化,美化农村集散广场;大力实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

加快绿色通道建设,重点对已经开通的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实施绿化美化,努力把交通要道建成展示多彩贵州的生态景观大走廊。2015-2017年完成通道绿化建设20万亩,其中:碧江区1.72万亩,万山区0.81万亩,江口县1.58万亩,玉屏县1.72万亩,石阡县3.15万亩,思南县3.22万亩,印江县1.18万亩、德江县4.48万亩,沿河县1万亩,松桃县1.14万亩。

加快工业园区防护林带建设和农业园区绿化美化,发展绿色经济。

加快裸露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对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村干线、过境国省干线视线范围,旅游景区和旅游公路沿线,城镇周围裸露山体实施生态修复治理,完成裸露山体生态修复治理7万亩。

加快河流水库沿岸绿化,对重要河流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沿岸15度以上坡耕地逐步调整种植结构,荒山荒地实施造林绿化,增强水源涵养功能,降低沿岸水土流失,减少泥沙入库。(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信委、市农委、市旅发委、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七)大力实施森林抚育及低产低效林改造。

以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为带动,强化中幼林经营管理,调整林分结构,加快实现森林蓄积量增长、生态功能增强、生物多样性丰富的目标。实施低产低效林、退化防护林改造项目,逐步扩大改造规模,严格界定改造对象,科学分析低产低效和退化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改造措施,合理确定改造培育方向,充分发挥土地生产力。加强对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退化防护林改造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等管理,确保工作有序进行。2015年到2017年,完成森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任务30万亩,其中碧江区2万亩、万山区3万亩,松桃县2万亩、江口县2.6万亩、玉屏县2万亩、石阡县3万亩、思南县5.4万亩、印江县4万亩、德江县3万亩、沿河县3万亩。完成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根据防护林退化成因与程度,结合防护林建设实际,对全市退化防护林进行更替改造、择伐改造、抚育改造、渐进改造。我市防护林改造率达80%以上,使防护林整体质量和生态防护效益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八)大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巩固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建立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推动森林资源保护执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完善发展和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建立保护森林资源的部门联动机制,预防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形成联合预防、保护、打击的工作格局。健全森林资源巡护制度,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倒边、不留死角”的要求,把保护森林资源的任务落实到人,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鼓励群众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举报毁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自然资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建设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大幅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以监测预防松材线虫病为重点,全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责任,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测报、检疫、防治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绿色铜仁建设,实行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市、区(县)要成立以市长、区(县)长为组长的“绿色铜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和协调工程任务分解、资金筹措、工作调度和督查、检查验收和考核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形成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联动、乡镇组织落实、村组具体实施、林业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扶贫办,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考核督查,落实奖惩制度。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造林绿化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和相关部门,实行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包县(或包片)、科级干部包乡、一般干部包村。充分发挥检查和考核结果的作用,对辖区内各地各部门实施的造林绿化任务的进度、组织管理和质量等进行统一排名,对先进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滞后的给予批评。市委、市政府将把森林覆盖率、造林任务完成率、造林合格率、造林成林率、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率、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结率、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率、古树大树保护率等十大指标纳入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党委(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统一考核奖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绩效办,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三)扩大投资来源,加强资金管理。

积极争取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落实以县乡村造林绿化为重点的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坚决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土地流转,公司化经营,鼓励和吸引金融机构、民营资本、民间资金以及外资参与绿色铜仁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施工管理,提高造林质量。

积极推广先建后补的营造林模式,对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能人大户等造林主体,根据造林面积、造林质量,经专业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实行“以奖代补、先造后补、谁造补谁”的政策,直接补助到造林主体,提高造林主体的积极性,用造林成果换取项目资金的支持。制定先建后补操作流程,明确先建后补的原则、范围、兑现、标准、补助方式、申报条件、检查验收等内容,做到公开、透明、高效、持续。对需要履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程序的事项超前安排。加强对规划设计、采种、育苗、起苗、整地、造林、检查验收、拨付资金等各环节的监管,制定和完善各环节的相关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营造林成效。(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五)强化科技支撑,提高科技成果贡献。

加强造林绿化科学管理,推行造林绿化从作业设计、采种、育苗,到整地、栽植、有害生物防治以及抚育改造等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大造林绿化科技攻关力度,积极争取上级科技示范资金,重点加强困难立地造林、混交林营造、珍贵树种培育、能源林培育、名特优经济林栽培、碳汇计量监测等技术研究。加大造林绿化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和实用技术推广力度,积极推广使用高产优质抗逆的林木植物新品种,支持和鼓励使用优良种苗造林。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组织林业科研院所、林业科技推广单位,积极帮助营造林主体解决好林木良种选用、育苗、整地、栽植、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加工利用等林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六)认真编制实施方案,确保规划落地。

指导各区(县)做好林地年度变更数据、森林覆盖率统计监测工作,迎接好省级核查,积极争取好省级项目任务的下达。按省制定分解落实到县的行动计划和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督促指导各区(县)进一步将建设任务安排到乡(镇)、村,编制好实施方案,作为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的依据。(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强种苗生产,提高保障能力。

加强种子执法和苗木检验检疫工作,实行种源管理制度,严格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标签制度、档案制度、检验检疫制度。提倡采用良种进行种苗生产,形成以国有苗圃为依托、社会苗圃为补充、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为提高的铜仁市林木种苗生产格局,持续稳定地进行林木种苗生产与供应。加大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充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成果,开展本地花卉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和选育工作,重点保护主要造林树种、珍稀濒危树种、名特优新品种种质资源,开发我市优质乡土景观树种打造成的特色品牌。引进选育适合本区域环境生长的并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经济价值的新品种并进行培育。实现种苗生产区域化、供应基地化、品种多样化、造林良种化的目标。坚持以本地供苗为主、外地调剂为辅的原则,增强自给自足能力。加强对社会种苗生产的引导和管理,搞好服务,积极鼓励和支持群众育苗,推行定点生产、定向培育、合理管理。(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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