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
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 文号:遵府发〔2013〕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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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兴省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质量兴市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黔府办发电〔2013〕92号)精神,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结合实际,特提出本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力追赶、力争超越,努力实现‘两个率先’”总基调,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夯实基础、创新驱动、以质取胜的工作方针,从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入手,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品结构基本体现我市经济特色,产业整体素质、企业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初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品牌产品,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及环境质量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支柱产业及重点产品(含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到2020年,质量兴市取得显著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主导产业和产品的质量水平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基本建成食品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为在全省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一)产品质量。到2015年,重点工业产品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0%以上,食品类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出口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相关要求;国家级品牌达到4个,贵州省名牌产品累计达100个以上。
1.冶金产品。以钢、铝、钛及其深加工产品为重点,加快质量创新,钢、铝、钛等重点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筑钢材、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煤、焦产品。煤、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率较“十一五”期末提高5个百分点。
3.化工产品。煤等化工产品主要质量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研究开发一批化工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前沿技术,并形成相应的产业标准。
4.装备制造产品。汽车、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精密数控装备及功能部件,电子元器件和电力装备等领域的设计水平、成套能力、整机装配合格率、可靠性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5.建材工业产品。新型墙材比例达到80%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比例达到80%以上,水泥散装率提高到45%以上,水泥等主要建材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6.新材料产业产品。以高纯海绵钛、钛合金、高性能铝合金、高品质特殊钢、高纯电解锰等新材料产品为重点,加快新材料产业的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重点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产品质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7.食品药品。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监督考核评价体系,食品经营及餐饮单位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覆盖率达到100%,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GMP、GSP认证率达到100%,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98%以上。白酒、茶叶、油制辣椒等主要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8.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合格率达到95%以上,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畴;培育和发展3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牌农产品;论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55个,制定农业地方标准15项。
(二)工程质量。到2015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验收规范要求。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交验合格率达100%,其它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1.建筑工程。城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达到100%,创国家优质工程奖和省优质工程奖。
2.道路工程。全市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分别达到80%、80%、60%以上。
3.水利工程。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创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省优良工程奖。
4.污染治理设施工程。污染治理设施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项目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服务质量。到2015年,建立覆盖旅游、住宿、商贸、交通、通信、金融、保险、医疗卫生等行业的服务标准体系,顾客满意率达到85%以上,培育创建服务业省级名牌企业。
1.旅游业。到2015年,新增5A级景区3个以上、4A级景区5个以上;建成五星级酒店2家以上,新增四星级酒店10家以上。旅游、酒店、购物、客运、娱乐等服务业标准覆盖率达到80%以上,游客满意率达到85%以上。
2.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服务企业60%以上建立质量诚信档案,大型物流企业A级认证率达到60%以上,对列入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的商贸服务企业质量动态监督率达到100%。
3.交通运输业。公路长途客运正点率达到80%以上,铁路客运发送、到达正点率分别达到98%、95%以上,民航航班正点率达到70%以上,乘客满意率达到85%以上,投诉处理及时率达到99%以上。
4.通信业。计时收费等民生计量问题实现有效监控,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投诉处理及时率达到99%以上。
5.金融保险业。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投诉处理及时率达到99%以上。
(四)生态及环境质量。到201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分别下降15%和24%,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37万吨、19.14万吨以下,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68万吨、6.95万吨以下,进一步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取得的成果。
1.大气环境质量。遵义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2天。
2.水环境质量。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遵义市辖区内无劣V类水体,县城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
3.生态环境质量。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市辖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市辖区集中式生活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优良农产品培育。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论证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全程控制、档案记录、包装标识等方面的优势,把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等创建活动与“三品一标”论证紧密结合,增强“三品一标”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二)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打假责任制、奖励举报制、专项检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加大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逐步在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功能区以及产业集中的乡镇建立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三是严格市场准入退出制度,依法加强特种设备、重要工业品、食品、药品、农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管理、责任管理、动态管理、绩效评价等科学规范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四是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抽样检验频次。五是加强进出口商品、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的检验检疫,严把涉及安全、环保、卫生、健康等重点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关。六是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完善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制。七是强化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和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八是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制度,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九是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环境污染突发事故。
(三)发挥品牌带动效应。通过质量提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品认证等手段,加大对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国家及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等品牌的培育力度,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的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企业发挥品牌带动优势,实施规模扩张,促使各类生产要素向品牌企业集聚。不断完善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知名品牌的培育评价体系,积极开展服务业品牌创建工作。以产业聚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推动各级政府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规范产业发展,扩大品牌影响,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积极引导优势企业参与国家品牌价值评价。
(四)推动质量兴企发展。强化企业在质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等活动,争创国际国内一流品牌,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优化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创新管理模式,改进市场销售战略,实现质量提升和赶超。切实加强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培育一批创新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集研发、设计、制造、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持证率达98%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率、强制性认证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产品的企业持证生产率达98%以上。有效清理产业政策规定限制发展和责令淘汰的产品。
(五)提升质量标准水平。加快建立健全以国家级和省级技术机构为龙头、市级技术机构和骨干、县级技术机构为基础的技术机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行企业生产标准化,基本消灭无标生产现象,产品标准覆盖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建立覆盖企业技术产品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主要行业30%的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到2015年获“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达10个以上。全面施行和推行ISO9000、ISO14000、HACCP和GAP标准认证,支持企业制定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以先进的技术标准提升发展质量。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较大以上事故全部结案,建立特种设备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
(六)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与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实现经济发展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相协调。建立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严格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生产许可管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帮助企业加快推进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原材料、能源和资源,鼓励企业采用节能、环保型工艺设备。围绕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建材、城市生活垃圾、废渣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开展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抓好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在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标准化、循环经济标准化和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推动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以建设我省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为重点,加快建立能源计量监测体系,为政府监管和企业节能降耗提供有效支撑。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设备,积极推动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加强计量检测体系建设,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90%以上。加强质量检验机构和计量检测机构建设,检验机构取得相关资质,保证检验检测能力满足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力争在5年内创建1-2个在国内行业中领先的检测中心或项目。
(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和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和科学有效的环境监管机制。继续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建立健全林业技术标准体系,建立一批林业标准化示范区,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以及生态林保护、重点防护林建设。严密监控重点水源地,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严控扬尘污染,有效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大力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有效预防和处置环境污染事故。
(八)实施安居畅行工程。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道路、交通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程,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规范和技术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特别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等控制性工程的质量监控,确保交通道路工程质量;构建完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对车辆、驾驶员的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建立健全道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制度,加强危险货物专业化运输管理,规范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加快场站安检设施和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九)实施顾客满意工程。建立健全旅游质量管理体系,努力营造设施完善、服务规范、游客满意的良好旅游环境,提高和完善旅游餐饮、购物、客运、娱乐等综合配套服务质量水平。严格执行国家通信服务标准,提高通信质量,做到计量准确、服务至上、顾客满意。建立金融服务标准化体系,增加金融产品种类,扩大金融保险业市场。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引导企业开展“购物放心一条街”、“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严格市场净化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打击区域性质量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和有利于知名品牌产品、知名品牌企业发展壮大的市场环境。强化计量检测、监督,减少计量违法案件,使列入国家重点管理目录的燃油加油机、计价器、衡器、水表、电表、煤气表等六大类计量器具的检定率达到100%、其它在用计量器具检定率达90%以上,在250个大型集贸市场(超市)设立公平秤方便群众复秤,营造诚信计量环境。建立以产品和服务质量记录为主要内容的质量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档案,重点企业质量档案建档率达100%,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建档率达100%。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查处,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基本清除区域性制假售假现象,大幅减少消费者和名优企业投诉。加强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实施知识产权边境保护,严厉打击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质量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确保实现目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职,各司其职,认真组织实施质量兴市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质量监管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保障质量兴市工作经费投入。市级财政及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质量兴市工作财政稳定投入机制,切实保障质量兴市工作的开展。二是完善奖励政策。在保持已有的各级政府奖励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和优化质量工作奖励政策,对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知名品牌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三是实施倾斜政策。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在政策、项目、资金、招标、上市、税收、信贷、政府采购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管理创新、质量进步、名牌创建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优先、优惠和倾斜,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四是支持国家级、省级检测中心建设。各级政府要在资金和土地方面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为我市产业发展和产品质量提升提供服务。
(三)加强质量依法治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
(四)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创新和探索教育培训方式,强化岗位职业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政府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着力抓好质量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努力培养一批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
(五)营造良好的质量兴市氛围。加大对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质量兴市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推进社会主义先进质量文化建设,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2013年9月4日
附件:遵义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遵义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兴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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