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贯彻落实黔府办发〔2012〕55号文件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贯彻落实黔府办发〔2012〕55号文件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3〕64号 ---|--- 颁布日期:2013-04-11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贯彻落实黔府办发〔201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贯彻落实黔府办发〔2012〕55号文件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3〕64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贯彻落实黔府办发〔2012〕55号文件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5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两个体系”建设,现将黔府办发〔2012〕55号文件中明确的主要工作任务分解下达。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结合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项政策规定不折不扣落实。
二、各牵头单位要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负总责,制定方案,强化协调,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配合,积极参与,通力合作,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各牵头单位务必于6月30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年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残联办公室(联系人:付兵,3119378)。
2013年4月11日
【附件】:贯彻落实黔府办发【2012】55号文件责任分解表.doc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