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落实挂牌督办土地违法案件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落实挂牌督办土地违法案件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5〕3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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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1-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落实挂牌督办土地违法案件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棠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落实挂牌督办土地违法案件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落实挂牌督办土地违法案件
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土地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函》(琼国土资函〔2015〕1459号)要求,为有效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切实保护好我市宝贵的耕地资源,严守耕地红线,保证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经研究,现决定对三亚晨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练车场及配套设施进行拆除整改。为保障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2014年10月8日,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已对三亚晨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练车场及配套设施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的规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作出了责令三亚晨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在一个月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94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于2014年10月11日足额缴纳罚款,但一直未依法履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按照省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要求,2015年12月30日前必须将三亚晨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违法建设的练车场及配套设施予以强制拆除。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拆除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三亚市挂牌督办土地违法案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陈小亚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韦迪伟、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高富宅、海棠区政府区长陈明担任,成员由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相关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支队支队长陈武卫担任。各成员单位应按职能分工,积极协作配合开展工作,并确定1名人员负责联络工作,联络人员名单报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联系人邹海梅,联系电话88756806)。
(二)责任分工。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提供三亚晨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违法用地的相关材料,做好违法用地企业的法律解释工作,督促违法用地企业对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的清理、清除工作和恢复土地原状;配合海棠区政府开展拆除工作。
海棠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三亚晨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违法建设的练车场及配套设施进行查处,制定拆除方案,具体组织对违法建设的练车场地面硬化部分及配套设施依法强制拆除。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练车场地面硬化部分及配套设施的强制拆除工作进行督办、指导和协调。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协助配合海棠区政府开展拆除工作。
三、拆除时间
经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海棠区政府现场核实,拟定于2015年11月25日对三亚晨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违法建设练车场及配套设施实施强制拆除,具体拆除任务如下:
(一)对练车场地面硬化部分进行强制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二)对1栋1层办公楼、1栋层门岗强制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三)对7间简易凉亭进行强制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动,确保实效。各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分工、通力合作,集中力量,迅速开展整改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做好挂牌督办土地违法案件的整改工作,做好对整改情况的验收评估,确保整改工作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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