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4〕192号
颁布日期:2014-07-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专项小组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三亚市委关于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三委〔2014〕12号)精神,准确、有序推进各项改革,现将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人员构成和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机构设置

组长:吴岩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朱允山市委常委、农工委主任

许振凌市政府副市长

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

邓忠市政府副市长

周高明市政府副市长

李向明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陈小亚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林有炽秘书长,何世刚副秘书长,市委农工委、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国资委、海棠湾管委会、创意产业园管委会、市金融办、市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民航三亚空中交通管理站、市人口计生委、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三亚海关、市气象局、市地震局主要负责人。

专项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张利任办公室主任。

二、责任分工(标“▲”为省重点改革事项)

1.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责任领导:李柏青;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落实“营改增”工作。(责任领导:吴岩峻;责任单位:市国家税务局、市财政局)

3.继续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现代服务业发展配套政策。(责任领导:吴岩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进一步完善市级优惠政策,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推进海棠湾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责任领导:吴岩峻;责任单位:海棠湾管委会)

5.努力争取上级对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再次进行放宽调整。(责任领导:李柏青;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探索研究邮轮公司在三亚落户的优惠政策,重点鼓励组建以三亚为注册地、与国际著名品牌邮轮公司合资的中国邮轮公司。(责任领导:邓忠;牵头单位:市海防口岸办;配合单位:市旅游委、市海洋与渔业局)

7.争取扩大开放水域,延长外籍游艇访问延续时间,简化延续审批手续。(责任领导:邓忠;责任单位:市海防口岸办;配合单位:市旅游委、市海洋与渔业局、三亚海事局)

8.积极协调、争取提升空域容量,盘活低空空域资源。建立健全低空旅游准入制度和运营标准。(责任领导:邓忠;牵头单位:民航三亚空中交通管理站;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委)

9.建立三亚房地产开发准入门槛和“黑名单”制度。(责任领导:陈小亚;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健全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责任领导:陈小亚;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11.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新的信贷市场,支持基金、信托、金融租赁等新业态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旅游保险产品。(责任领导:邓忠;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12.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地方性小型民营金融组织。(责任领导:邓忠;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13.探索开展海域、海岛使用权、船舶所有权、涉海技术专利权等抵押贷款,开展海洋开发装(设)备租赁、按揭业务,探索开展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试点,推动金融为海域资源开发服务。(责任领导:周高明;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

14.突出临港优势,研究完善创意产业园发展定位,健全配套政策。(责任领导:吴岩峻;责任单位:市创意产业园管委会)

15.完成广达、安达两家公交公司整体资产移交和公交集团整合重组工作。(责任领导:吴岩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

16.统筹全市城市供水管理运营,增强供水行业国企投融资能力。(责任领导:周高明;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水务局)

17.对85家国有关停企业的资产进行汇总分类,对符合条件的先行注销一批、处置一批、整合一批,推动国有资产优化重组。(责任领导:李柏青;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8.引进优质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责任领导:李柏青;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9.探索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开发利用。(责任领导:陈小亚;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农业局)

20.出台《三亚市围填海指导性规划》,按照省的规定完善围填海造地管理。(责任领导:周高明;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法制办)

21.推进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探索滨海一线土地与海域使用权捆绑出让。(责任领导:周高明;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2.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无居民海岛项目凭海岛使用权属证明实施基本建设的模式。(责任领导:周高明;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23.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撤镇设区工作,以海棠湾、崖城为试点,加大审批权限下放力度。(责任领导:邓忠;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海棠湾管委会、崖城镇)

24.全面完成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机制建设。(责任领导:邓忠;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5.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科学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责任领导:吴岩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6.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将农村公路养护推向市场(责任领导:吴岩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7.做好城中村、城边村综合改造总体规划研究。重点推进临春、榕根、东岸、月川、海坡等城中村改造。以凤凰镇西瓜村、芒果村为试点,推进城边村改造。加快实施海棠湾、育才等地风情小镇建设(责任领导:朱允山;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海棠湾管委会、河东区管委会、凤凰镇政府、育才镇政府)

28.初步建立全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初步实现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责任领导:朱允山;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

29.编制空间管制规划,划定开发管制边界,强化山体、森林、水体、河岸带、海岸带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管控,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责任领导:陈小亚;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30.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责任领导:周高明;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31.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修复制度。(责任领导:陈小亚;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32.健全鼓励中水利用的配套政策。(责任领导:周高明;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33.加快城市污水收集处理体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污水管道市场管理和污水处理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行机制。(责任领导:周高明;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34.争取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责任领导:陈小亚;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35.完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合作与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农民增收。(责任领导:周高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36.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类教育补助政策。(责任领导:邓忠;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37.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责任领导:许振凌;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8.积极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责任领导:邓忠;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39.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实施细则,促进多元化办医。(责任领导:许振凌;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40.探索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对城市“夹心层”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给予更多关注,将农村教师住房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范畴,细化针对不同群体的保障实施标准。(责任领导:陈小亚;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1.重点实施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制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转企制工作服方案。(责任领导:邓忠;牵头单位:市编办;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2.制定边远地区教师奖补制度。(责任领导:邓忠;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3.逐步在医保定点医院普及社会服务医师制度。(责任领导:邓忠;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4.加快实施三亚撤镇设区,推动农民变居民、农村变社区,完善国际化滨海旅游城市功能。(责任领导:许振凌;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5.清理、整合各类园区。全面启动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园区考核和激励制度。(责任领导:李柏青;牵头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创意产业园管委会)

▲46.继续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取消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2015年底前实现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精简三分之一的目标。(责任领导:邓忠;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相关审批职能部门)

▲47.认真落实“结婚证”与“准生证”同时发放、新企业登记注册同时发放“一照一章三证”等17项便民服务措施。(责任领导:邓忠;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务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林业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法制办、三亚海关、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各区镇)

▲48.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将村、镇管理小Ⅰ,小Ⅱ型水库统一归市县管理(责任领导:周高明;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49.按照省的部署,做好林地占用、征收的相关审核审批的初审工作。严格林地定额管理。(责任领导:周高明;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50.按照管好、用好、加强集中统一的原则,重新梳理现有土地审批政策。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责任领导:陈小亚;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51.土地一级开发原则上由市县政府组织实施。事前应向社会公示,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责任领导:陈小亚;牵头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

▲52.停止审批建筑砂石料以外其它矿产资源开采项目。(责任领导:陈小亚;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53.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建立市县、园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机制。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责任领导:陈小亚;牵头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54.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以生态市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等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责任领导:陈小亚;牵头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55.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研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机制,提高预算透明度。(责任领导:吴岩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6.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试点中职、高职、本科贯通的多学制模式。(责任领导:邓忠;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7.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积极通过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责任领导:吴岩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金融办)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全市改革工作部署上来,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扎实抓好各项责任分工的落实。

(二)加强沟通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通力协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实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任务的落实负总责,各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协同配合,共同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三)定期报送信息,及时掌握改革推进情况。各责任分工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定期汇总所承担事项推进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每半个月汇总一次,经责任领导审阅报送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联络员:谢贻发;电话及传真88680318;邮箱:[email protected])。专项小组办公室汇总报专项小组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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