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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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
汴政办[2015]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有关工作,顺利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十二五”时期性别比下降任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4〕169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我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目前,我市仍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且不稳定的城市,近几年呈现高势头,给稳定人口形势造成不良影响。据2010年全国第6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3.11,高出正常值6.11个点。国家要求各地在“十二五”期间对性别比高出107的部分每年降低10%,据此推算,我市2011-2015年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分别是112.5、111.95、111.46、111.01、110.60。2011-2013年,我市均未完成目标任务。目前距完成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只有不到一年时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十二五”末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任务。
二、综合治理的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排查到位
重点排查生育一孩户去向不明、孕情消失、流产引产、外出躲生、长期漏检、可疑孕检证明等现象和行为,特别是已领取二孩生育证对象户要逐人排查,全面摸清孕情丢失原因。
(二)集中整治B超市场
一是要严格技术准入,建立健全超声波、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的管理制度。二是要对所有购买、使用B超的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是民营医院、联合诊所、个体诊所。三是对所有从事B超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统一登记造册,建档立案加强管理。对所有B超从业人员实行严格资质审定和持证上岗,并签订岗位责任书。
(三)孕情跟踪,包保到位
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从源头抓起,切实负起责任,签订“三包一”责任书。一是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干部,村(居)委会、社区负责人,村(居)委员会、社区计生专干三人联合与辖区内符合生育二孩政策的夫妻签订孕期禁止“两非”行为责任合同书后,方可审批发放二孩生育证。二是教育持二孩生育证夫妇要依法履行合同,禁止“两非”行为。三是包保责任人要为持二孩生育证的孕妇提供孕期全程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持二孩生育证孕妇一旦孕情消失,包保责任人要及时报告上一级卫生计生部门,协助查明原因,属“两非”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收回二孩生育证。因工作不力,导致没有及时发现并报告“两非”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包保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进行倒查,并追究其责任。
(四)加强区域协作,堵塞工作漏洞
为尽快实现打击“两非”行为一盘棋,各县区、乡镇之间要加强横向合作,主动提供案源,互相配合查处“两非”案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回应,积极协调,合作办案。
(五)强化协调联动,严把制度落实关
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发放二孩生育证机构,每月要将发放二孩生育证个案信息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和医疗保健机构,供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时审核把关。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按照《条例》相关规定索取查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擅自对持有二孩生育证且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同时,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将出生人口实名登记信息每月及时提供给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内部各相关科室要互相沟通,共同审核把关。
(六)加强部门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医院、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民营医院、计生技术服务站(中心)从事B超检查、染色体检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等相关人员进行禁止“两非”知识培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宣传“两非”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明确禁止“两非”行为的具体要求和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与相关科室及相关医务人员逐级逐人签订禁止“两非”行为责任书,一旦发现“两非”行为,逐级逐人进行倒查,追究责任。
(七)重拳出击,严打“两非”行为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市卫生计生委要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掌握工作动态,认真开展分析研究和经验交流,提出政策建议,并加强督查和考核工作。宣传部门要配合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市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观念,公开曝光“两非”典型案件,营造社会性别平衡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公安部门对阻碍卫生计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工作人员查处“两非”行为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与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相关的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实施严格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应对有关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广告实施严格监管,并依法查处。
三、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落实第一责任。各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要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分工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各有关部门尽职履责,真正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全程服务、查处“两非”、区域协作、考核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准确分析形势,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协调落实。
(二)把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2015年,市卫生计生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县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实施终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县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上,实行重点管理,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推进工作。
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两非”案件频发、违法生育严重、计生工作落后的县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不真实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居高不下、不降反升的县区,要在全市通报;对有案不查、查而不究以及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实名登记信息的地方,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群策群力,发挥监督作用
在查处“两非”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对举报“两非”案件经查证属实的,要给予适当奖励。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凝聚共识、弘扬正气,曝光负面典型,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和严打“两非”高压态势。
各级政府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县区实际,及时开展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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