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漯政办[2011]151号
颁布日期:2010-12-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

漯政办[2011]151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好迎接省政府考核评比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7〕89号)、《河南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和《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试行)有关要求,现将各有关部门承担省迎检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城市规划及市政、环卫、园林、交通、路灯等专业规划的编制;城建档案的归档管理;建设行政执法队伍及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等。

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公用事业、市政设施建设、建筑工地、建设行政执法队伍及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等。

三、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住宅小区管理、建设行政执法队伍及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等。

四、市林业园林局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及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及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等。

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综合交通管理工作。

六、市工商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沙澧河建管委协同市建委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等内容中涉及部门职责的工作。

七、市公安局、市建委协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综合交通涉及部门职责的工作。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和台帐要求,精心准备,认真自评,做好迎检各项工作。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精细化管理工作。2011年12月30日前将确定的主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姓名、单位、职务、电话分别报送市城管办、市建委。市城管办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刘志勇,联系电话:3119919,手机:13703440606;市建委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班自亮,联系电话:0395-3179005,手机:13643955589。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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