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荆政发[20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近几年来,全市各族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可喜成就,各地区、各行业涌现出了一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谐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京山县新市镇云杜社区等8个单位“荆门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王福艳等15名同志“荆门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新业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突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同心同德,团结奋进,为实施“两大战略”,建设“四个荆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6日
附件
荆门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8个)
京山县新市镇云杜社区
沙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钟祥市九里回族乡人民政府
东宝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
东宝区龙泉街办南门社区
掇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荆门市支援新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荆门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二、先进个人(15名)
王福艳(汉族)京山县新市镇统战委员
周辉刚(土家族)沙洋县沙洋镇三峡土家族村党支部书记
张玲芳(汉族)沙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毛存华(汉族)钟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王金明(汉族)钟祥市九里回民中学校长
马三扬(回族)东宝区石桥驿镇雷坪村个体经营户
李晓明(汉族)东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工作科科长
丁德宏(回族)掇刀区团林铺镇合星村村民
许顺清(土家族)掇刀区麻城镇裴庙村村民
袁昌新(汉族)漳河新区漳河镇民政办主任
曾碧舫(汉族)屈家岭管理区政协联络组办公室副主任
孔学军(汉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科长
张治鹏(汉族)市教育局副局长
章珲(汉族)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副科长
苏涛(汉族)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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