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荆政办发[2010]95号
颁布日期:2010-07-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0]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门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七月九日

荆门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特制定荆门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与保增长、调结构结合起来,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增强淘汰落后产能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努力营造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通过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使落后产能能顺利退出。

(二)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坎作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三)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约束和激励,统筹淘汰落后产能与产业升级、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建立健全促进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体系。

(四)落实目标责任。明确各部门、地方和企业的责任,加强对淘汰产能工作指导,搞好督促检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目标任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10]50号)要求,2010年,我市工业行业淘汰1项落后产能:淘汰沙洋县辖区内沙洋监狱管理局下属的湖北沙洋林园建材有限公司的两家水泥生产企业生产能力45万吨,这两家公司为湖北省沙洋新生水泥厂和沙洋马良水泥厂。

四、淘汰标准

严格淘汰落后工作考核标准,防止落后产能设备转移、异地再建和关闭企业死灰复燃。

1、拆除关闭企业(项目)生产线,拆离原生产场所并予以销毁;

2、注销或变更关闭企业(项目)原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

3、注销或变更关闭企业(项目)的生产许可证;

4、变更或注销关闭企业(项目)的排污许可证;

5、依法清理关闭企业(项目)的相关土地证照,对其违规占用土地进行整顿;

6、停止对关闭企业(项目)的电力供应;

7、吊销关闭企业(项目)的取水许可证,停止生产用水供应;

8、对关闭企业(项目)欠缴税款予以结算或清算,收回税务发票,并对企业原持有的税务登记证予以变更可吊销。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沙洋县人民政府组织对辖区内落后产能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关停企业(生产线)名单,并报送市工信委。市工信委于2010年7月20日前按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制定出我市分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报市政府。

(二)组织动员。2010年7月下旬,市政府召开全市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见》精神,部署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市政府与沙洋县人民政府签订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责任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及关闭企业(生产线)名单,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组织实施。督促企业切实承担淘汰落后产能的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法规的落实,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拆除落后产能设施装置。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主体,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组织并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落后设施装置,于2010年9中旬前关闭。市工信委、市发改委为督查责任单位。

(四)检查验收。2010年9月中旬,沙洋县人民政府组织自查并上报工作总结。9月下旬市政府组织对已关闭企业进行考核验收。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总结,将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报送省经信委。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荆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胡铁军担任,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和人行荆门市分行、荆门市银监分局、荆门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的原则,建立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见附表)。

(三)加强检查督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相关责任部门适时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生产线)进行督查,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四)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妥善处理淘汰落后产能与职工就业的关系,认真落实和完善企业职工安置就业政策,依法按政策妥善安置职工,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与接续工作。

(五)强化宣传和社会舆论监督。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宣传力度,公示列入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企业(生产线),及时向社会特别是新闻媒体通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在全社会形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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