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千亿文化旅游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宜昌千亿文化旅游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4〕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千亿文化旅游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

宜昌千亿文化旅游产业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宜发〔2013〕4号),加速推进文化旅游千亿产业建设,特制定本计划。

一、行动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全市文化、旅游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形成大市场、大发展的产业格局。

(二)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培育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发挥龙头引领作用。

(三)开放融合。推进改革开放与体制创新,加强文化与旅游、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

二、发展目标

到2016年,全市文化旅游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其中旅游产业600亿元,文化产业400亿元,文化旅游业跃升千亿产业能级,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及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把宜昌建成全国一流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三、产业体系

(一)打造旅游交通综合服务体系。全面提升4A级及以上景区公路通达水平,突出改善5A级景区水陆交通条件,加快香溪长江公路大桥、聚鱼坊至芝兰旅游公路改造、三斗坪旅游港扩建、石牌旅游码头、兴神高速等项目建设,主要景区与区域骨架公路的连接线达到二级以上公路标准。继续做大“交运·两坝一峡”标准化旅游产品,培育船进神农架、高峡平湖游、自驾游滚装船等新型船游三峡产品。支持宜昌三峡机场口岸建设及改扩建,保障现有直航台湾、香港包机正常运行,努力增开国际航线。开通主城区至重点景区的公交线路或旅游客运专线。完善城市道路、景区的标识系统,旅游引导标识系统与道路和街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园林局、市旅游局、宜昌交运集团、宜昌公交集团)

(二)促进饭店业结构调整和质量提升。结合地域特色文化,引导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主题酒店。推进汽车旅馆、青年旅舍、露营地建设,积极发展商务快捷酒店。推动非星级饭店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改造,满足游客需求。适应度假和商务旅游发展的需要,集聚建设一批度假型、商务型和会议型高品质饭店,提升现有星级饭店质量。扶持桃花岭饭店、喜曼三峡酒店、馨岛国际酒店、金德瑞国际酒店、当阳东方国际酒店、恒大绿洲酒店等创建五星级,全市建成五星级标准饭店5家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市旅游局、市商务局)

(三)推进旅行社垂直分工体系的形成。积极培育优强旅行社,增强龙头旅行社产品创新能力和客源市场配送能力。引进国内外知名旅行社品牌,变扁平型同质竞争结构为垂直型批零、代理结构,形成规模适度、分工合理、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旅行社体系。支持顺达国际旅行社、天马国际旅行社、长江观光国际旅行社、海峡国际旅行社等争创5A级旅行社,全市5A级旅行社达到5家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市旅游局)

(四)继续打造核心吸引物。积极推动旅游景区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整合资源、精致建设,提升吸引力。支持屈原故里文化旅游区、三峡大瀑布景区、柴埠溪大峡谷旅游区、西陵峡风景区、鸣凤山景区等创建国家5A级景区,全市5A级景区达到5家以上。推动4A级景区适应市场变化进行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市旅游局)

(五)积极培育宜昌特色餐饮。以特色化、精品化、品牌化为发展方向,以培育名菜、名小吃、名宴、名厨为抓手,以品牌连锁、特色经营、老字号保护等为重点,打造特色餐饮。引导餐饮企业集群发展,积极发展西餐、咖啡、酒吧、茶室等餐饮业,满足游客个性化、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六)大力开发文化旅游商品。鼓励地域特色文化旅游商品研发,推出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建立旅游购物品质保障机制。依托游客中心和重点景区,建设文化旅游商品集散中心,促进宜昌文化旅游消费市场发展。大力推动文化旅游商品进景区、宾馆、商场、超市活动,提高旅游商品网点覆盖率,推动旅游商贸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

(七)突出建设特色专业街区。以演艺、歌舞、茶艺等休闲场所为载体,加大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加快环城南路片区旧城改造,推进陶珠路、三峡文化天地完善旅游功能,打造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的文化娱乐街区和旅游综合体,丰富游客夜生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

(八)全力构筑旅游城镇体系。结合旅游强县(区)创建活动,提升县城旅游集散服务功能和旅游接待功能,推进旅游区中心城镇和主要旅游节点城镇建设,创建一批旅游名镇。服务重点景区、主要旅游廊道和环城游憩带,规划建设一批旅游特色村。到2016年,全市创建湖北旅游强县(区)6个、湖北旅游名镇2个、湖北旅游名村15个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旅游局)

(九)大力发展文化制造业。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打造领军企业,支持有竞争实力的企业上市,鼓励文化企业扩大出口。支持培育柏斯音乐集团、三峡国际珠宝博艺园等文化企业加快发展,坚持科技、文化双轮驱动,把宜昌建设成区域性创意生产中心、全国最大的钢琴生产基地和全球知名的国际珠宝加工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宜昌新区推进办、各县市区政府)

(十)融合发展新闻传媒业。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有计划、有重点地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支持三峡广播电视总台、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三峡分社走数字化转型道路,支持数字出版中心、新媒体生产与运营平台、三峡之星广播电视旅游观光塔、三峡国际儿童城、文化产权交易所等项目,壮大新型主流媒体实力。办好三峡旅游频道。(责任单位:市文改办、市文化局、市广电局、三峡广电总台、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三峡分社)

(十一)创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注重创意创新,充分发挥创意设计对实体经济相关领域的促进作用,加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对接,与人居环境相协调,与科技、特色农业、体育产业等融合发展。加快广告策划业的优化升级,扶持原创动漫作品的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打造广告、软件开发、数字内容服务、建筑设计、专业设计等领域的优质企业,培育发展西陵区高新技术孵化中心、宜昌太平鸟时尚创意园、青年创业园等文化创意园区,将三峡广告创意产业园打造成中部地区品牌创意引领区。(责任单位:市文改办、市经信委、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宜昌新区推进办、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培育完善现代演艺业。鼓励演艺产品制作与引进,加快文艺演出院线建设,培育演艺经纪机构、版权交易中介、票务营销网络,完善演出产业链。推进演艺市场资源联动共享,打造文旅融合精品节目,促进演艺市场与旅游景区互动。发挥转制院团的积极作用,培育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实力的演艺企业,支持中小院团和专业化工作室走专、精、特发展道路。(责任单位:市文改办、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住建委、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宜昌新区推进办、各县市区政府)

(十三)稳步推进节庆会展业。支持发展各类综合性、专业性文化节庆、会展、婚庆活动,落实支持节庆会展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以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中国宜昌长江钢琴音乐节、宜昌艺术节等节庆活动为依托,举办以本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为基础的特色展会,开展经济性文化交流活动,推出一批品牌型知名展会。(责任单位:市文改办、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市文联、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宜昌新区推进办、各县市区政府)

(十四)全面提升特色文化产业。立足自然山水文化、土家民俗文化、历史名人文化、现代工程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开发一批以非遗传承、工艺美术品为特色的文化产业项目。支持三峡奇石、根雕、版画、布鞋等富含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开发,支持屈原故里、昭君故里、嫘祖故里、三国古战场的系列开发,支持三峡人家、三峡车溪巴楚民俗文化展示传承示范基地、土家风情园九佬十八匠大型交互式复原展示区等项目。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文改办、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市文联、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宜昌新区推进办、各县市区政府)

四、重点工作

(一)推进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全市拟开工和在建续建重大文化旅游项目133个,总投资1080亿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文化局、市旅游局)

(二)培育壮大文化旅游市场主体。支持宜昌交运集团打造百亿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扶持柏斯音乐集团、三峡日报传媒集团、长江三峡旅游发展公司、三峡环坝集团、昭君旅游公司、国贸集团、峡州酒店集团、物资集团等文化旅游骨干企业发展。到2016年,全市文化、旅游企业分别达到5000家,个体经营户分别超过10000家。(责任单位:市文改办、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创建三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快平湖半岛旅游综合开发,把平湖半岛建成中央文化旅游商务区和游客集聚地。加快西陵峡风景名胜区提档升级和南津关小镇建设。支持三峡集团做大做强旅游产业,促进三峡坝区鱼类保护中心、演艺中心、三峡工程博物馆、体育公园等生态文化和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建设,建成三峡旅游度假区的核心区。加快长江三峡游轮中心、三峡人家换乘中心、石牌三峡老街等项目建设,完善三峡旅游度假区功能。推进三峡晓峰旅游区升级、车溪·青龙峡改造、三峡大老岭旅游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增强三峡旅游度假区辐射功能。(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三峡坝区工委、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长江三峡旅游发展公司)

(四)推进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在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旅游资源整合、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旅游投融资体制、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和综合监管、跨区域旅游合作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以改革促提高,以创新谋发展,努力创建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委编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多元参与”的旅游标准化领导体制,推动市直部门、重点旅游县市区和各类旅游企业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全面贯彻旅游业国家和行业标准,拟定宜昌旅游地方标准,创立企业标准,完善旅游标准体系,创建一批旅游产品质量品牌,推进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升游客满意度。深入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动旅游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引导、鼓励旅游企业争创“服务业湖北名牌”。2016年建成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坚持依法兴旅、依法治旅。依法落实县市区政府在旅游规划、市场营销、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执法等方面的职责。制定完善旅游市场监管、资源开发与保护、从业人员管理等行业管理办法;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安全保障、投诉处置等体系;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加大旅游执法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开展诚信旅游企业评选活动,建立旅游经营者红黑榜,引导游客文明消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假日旅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开展区域旅游合作。在鄂渝合作的框架下,深化与三峡区域其他市州的合作,共建共享三峡旅游品牌。积极推动三峡城市群的旅游合作,成立三峡城市群旅游联盟。开通跨区旅游景区直通车,形成特色旅游线路。扩大三峡旅游年卡销售范围,构建务实高效、互惠互利的区域合作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

(八)加强智慧旅游建设。以游客需求为中心,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形成泛在化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合理、智能化管理服务系统协同有效、便利化旅游综合服务体系保障有力的智慧旅游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电子政务办、市经信委)

(九)共筑共享“爱上宜昌”品牌。巩固和扩大爱上宜昌“城市与旅游营销联盟”,形成市级主导、县市区参与、政企联手的整体营销模式。充分运用传统和现代媒体等多种渠道和营销手段,全方位、多角度推广“爱上宜昌”品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外侨办、市商务局、市招商局)

(十)配套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新博物馆、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宜昌大剧院(音乐厅)等重大公共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推进三峡屈原文化生态园、杨守敬书院、袁裕校文化园、宜都刘正国民俗博物馆、五峰刘德培故事展览馆等特色文化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规划局)

(十一)建设一批国家、省、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建设评选一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国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促进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转型升级,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建设,提高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化局)

(十二)拓展文化旅游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建立服务文化旅游的专营机构、特色支行和金融专业服务团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外资投资文化旅游,支持发展文化旅游类小额贷款公司,探索支持小微文化旅游企业发展和文化旅游创意人才创业的金融服务新模式,搭建文化旅游金融中介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市支行、宜昌银监分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三)打造文旅融合精品节目。深入挖掘文化资源,打造反映地方特色的文艺精品,充实旅游内涵,打造具有宜昌地域文化资源和旅游景观特色的精品实景剧。支持《明月千里》、《大端午》、《三峡,我的家乡》、《我在茶乡等你来》、《江山美人》等剧目的创作生产。引导文艺精品的市场化运作。(责任单位:市文改办、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

(十四)促进旅游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加快三峡国际珠宝博艺园、稻花香酒文化旅游等项目建设,促进旅游与工业融合。加快太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区、双莲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园、土家茶乡风情园等项目建设,促进旅游与农业融合。加快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奥山世纪文化体育旅游城等建设,推进朝天吼、九畹溪、青龙峡等漂流项目升级改造,促进旅游与体育融合。加快后河华南虎放养、西塞国森林公园旅游综合开发、天龙湾国家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促进旅游与林业融合。通过融合培育旅游新业态和消费新热点,实现旅游及相关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体育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宜昌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职责,加强文化旅游发展的统筹,充分发挥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文改办、市旅游局、市文化局)

(二)强化考核奖惩。健全《宜昌千亿文化旅游产业三年行动计划》责任书制度,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考核有奖惩。(责任单位:市文改办、市文化局、市旅游局)

(三)强化资金保障。落实产业发展基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国家、省级支持文化产业、旅游业、服务业、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节能减排、扶贫开发等方面的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改办、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水利水电局、市住建委)

(四)强化队伍力量。加强文化旅游部门的工作力量,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保障文化旅游部门的人员编制。制订文化旅游人才培训计划,优化配置文化旅游教育资源,加强人才交流引进,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为产业发展提供人力保障。(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附件:1.宜昌市文化旅游业2014~2016年发展目标分解表(略)

2.2014~2016年宜昌市文化旅游业重点建设项目(拟新开工)(略)

3.2014~2016年宜昌市文化旅游业重点建设项目(拟竣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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