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纠风办《张家界市2012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张政办发〔2012〕14号
颁布日期:2012-05-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纠风办《张家界市2012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2〕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纠风办制定的《张家界市2012年纠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张家界市2012年纠风工作要点

(市纠风办二O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第十届纪委第二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纠风办的工作部署与要求,确保全市2012年纠风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快世界旅游精品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省纠风办部署,认真完成以下纠风工作任务

1.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认真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合同费、节庆费、条码费等费用,严肃查处违规收费问题和商业贿赂行为。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BQX为民网

2.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制止和纠正物流领域包装、搬运、装卸、仓储、运输等各环节乱收费行为,重点治理中间环节交易费过高问题,规范涉及物流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继续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坚决纠正收费标准偏高、公路超期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公路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交警支队、市物价局、市邮政局、市纠风办)。BQX为民网

3.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附加贷款条件、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问题(市银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市物价局、市纠风办)。BQX为民网

4.坚决纠正电信行业乱收费问题。推动规范电信收费行为,加强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监管,促进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计费收费更趋规范。强化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纠正和查处电信服务违规收费、虚假宣传、违规营销等问题(市经信委、市物价局、市纠风办、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5.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审计局)。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和财政部出台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完善我市幼儿园收费规定,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实施教育乱收费重点监控制度,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地区进行挂牌重点监控(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开展中小学食堂伙食费专项检查,坚决纠正违规收取伙食费、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教师福利等问题(市教育局、市纠风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格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市教育局)。

BQX为民网6.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及套取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的行为,探索推进资金整合,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市减负办、市财政局、市纠风办)。巩固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全市退耕还林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两个专项清查成果,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市农机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减负办)。继续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农村基层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市减负办、市财政局、市纠风办)。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着力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市减负办、市国土资源局)。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7.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制度规定,规范完善考录和招聘操作程序,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推动全程公开,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操作、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纠风办)。

8.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行为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严格控制由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严禁利用财政资金邀请演艺明星、举办晚会等行为。巩固深化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坚决制止和纠正挥霍财政资金、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9.以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严格落实土地征收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坚决纠正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的问题;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专项检查,强化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研究建立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非法暴力拆迁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因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要责任追究到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施行行政问责(市纠风办)。

10.以健全完善制度建设为重点,强化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的监管。针对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环节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明晰责任,加强监管。开展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分配使用等环节的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违规用地、囤地圈地、工程拖拉、质量不合格、滥用资金、骗租骗购、分配不公等行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纠风办)。

11.以探索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为重点,深化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积极参与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全省网上集中采购范围,进一步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拓展采购平台的结算、配送、监管等功能。稳妥有序推进“双信封”评标、带量采购、集中支付货款等措施。加大对药品集中招标和采购的监管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成果,试行层级与票据共同管理的“两票制”,压缩药品购销中间环节(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逐步建立医药购销信用档案信息库和医药代表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继续加强对医改政策和投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医改资金监控,健全内部管控机制;开展对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医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

12.深化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推进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的落实。对本地区、本行业食品安全监管不力、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13.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和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纠风办等部门)。

14.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督促各部门各行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重点抓好窗口单位、基层站所深入开展文明创建等活动,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各地要按照2010年提出的全市“用三年时间对所有基层站所和窗口服务单位进行一轮民主评议”的目标,年底前全面完成评议任务,促进基层政风行风建设创新发展。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湖南广播电视台与省纠风办联合在《为民网》推出的《纠风惠民、和谐三湘——2012年湖南纠风工作大型视频访谈》等新栏目,督促各部门、各行业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积极支持配合市电子政务办办好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嘉宾访谈”栏目,为领导走进栏目直播室与网民在线访谈等相关事项提供保障(市、区县纠风办,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二)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开展两项专项检查

1.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和收费行为检查。由市纠风办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减负办等部门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和收费行为检查,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辅资料散滥、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学校补课收费、社会培训机构泛滥、中小学违规收取网络建设费和伙食费、幼儿园收费不规范等难点问题深入调研,积极探索疏堵结合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

2.开展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和政府专项资金检查。从5月份开始,由市纠风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对以上五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责任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区纠风工作的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指导,纳入政府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各部门各行业要各司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把纠风工作与本部门本行业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细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位。特别是今年6个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由各级纠风办和价格部门总牵头,商务、交通运输、银监、经信、教育、农办等业务主管部门承担具体治理工作。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参与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职责内的工作。各区县、市直及驻张各责任部门要将今年纠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于2012年11月底报市纠风办。各级纠风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发挥积极主动务实精神,工作上抓出亮点和特色,推进纠风工作创新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纠风工作监督机制。各地要把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工作始终。要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各项惠民政策、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确保纠风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案件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损害群众权益的案件要快速反应、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一些典型案例要认真剖析并公开曝光,达到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完善机制、教育警示的目的。

(三)进一步深化纠风工作源头治理机制。各地要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的方针,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源头防范,在建立预防机制、制度规范上下功夫,切实做到治理一项、规范一项、巩固一项,促使纠风工作在改革中深化、在创新中发展。要重视加强新形势下纠风工作规律和政策理论的研究,积极探索和总结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努力做到纠风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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